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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晚間,阿里巴巴集團公布了2016年的打假數據。據悉,2016年全年,阿里平臺治理部門共認定和處理制假售假案件線索4495條,但制假售假受到刑事處罰的比率僅為0.7%。
數據表明,通過平臺治理大數據模型體系主動防控、權利人舉報、消費者投訴、神秘抽檢等方式,阿里去年篩查認定出4495條制假售假案件線索中,其中執(zhí)法機關接收1184件,破案469件,通過公開信息能夠確認已經有刑事判決結果的僅33例,而在法院判決的47人中,只有10人入監(jiān),另外37人皆被判緩刑,比例達到79%。
阿里巴巴首席平臺治理官鄭俊芳認為阿里巴巴已進行了密集的打假行動,但阿里的努力并沒有得到合理的結果。她以2016年的打假數據為根據發(fā)出感慨稱:“并非阿里打假不努力,而是制假售假成本太低,成了當下社會假貨困境的最重要因素?!?/p>
鄭俊芳曾用“霧霾”來形容阿里與假貨的戰(zhàn)爭。即線下假貨源源不斷地從小作坊、黑工廠中產出,像霧霾一樣從四面八方襲來,而阿里巴巴只能持續(xù)不斷投入高昂的人力物力以識別攔截假貨。但是,企業(yè)沒有執(zhí)法權,高昂人力物力的投入只能是發(fā)現問題、下架商品、向執(zhí)法機關報送線索,然后等待處理,最終受到應有刑事處罰的犯罪分子數量少的驚人。而且正是因為這樣,制假人員屢犯不止。
因此,鄭俊芳向全社會發(fā)出呼吁:“嚴格執(zhí)法、加重刑罰,全社會拿出治理酒駕一樣的共識和力度,才能從根本上治理假貨?!?/p>
對此,相關法律人員表示,違法成本低是增加電商治理假貨難度的原因之一,但電商行業(yè)的法律規(guī)范還在進一步完善中。并且這與電商C2C模式有關,對賣家的管理上有一定難度,建議平臺可以通過扣除保證金、關店等措施,增加賣家的違法成本,履行對商家的監(jiān)管義務。
最后,鄭俊芳也認為阿里2017年的打假還有需要更加努力的地方。
2017年,阿里打假需要在四維打假模式上近一步深入。在線上,重點要做商品上線之前的攔截,而阿里在圖片商標LOGO的識別技術還有待突破;在線下,行動要進一步加大,通過與更多的省合作來實現規(guī)?;?權利人方面,與更多品牌合作與互動;在法律層面,一方面是與公司法務合作,采取更多民事訴訟手段,另一方面則是一步步推進司法體系的變革,完善相關法律法規(guī)并嚴格執(zh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