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福建省公安廳獲悉,為進一步方便群眾申辦出入境證件,根據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統(tǒng)一部署,即日起福建省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可應申請為福建省居民單獨簽發(fā)《往來港澳通行證》和《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福建省居民單獨申請辦理《往來港澳通行證》或《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的(國家工作人員仍需經人事主管部門同意),無需提交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材料即可辦理。
此前,居民辦理《往來港澳通行證》和《往來臺灣通行證》時,必須附加簽注,對于短期內沒有出行計劃,無法確定行程安排的居民來說,提前單獨辦理《往來港澳通行證》和《往來臺灣通行證》,可以在需要出行的時候能更便捷更快速地辦理簽注。
需要注意的是,居民拿到單獨簽發(fā)的《往來港澳通行證》或《往來臺灣通行證》后,需前往港澳臺地區(qū),還應按規(guī)定辦理相關事由的往來港澳簽注和往來臺灣簽注,僅憑《往來港澳通行證》或《往來臺灣通行證》是無法前往港澳或臺灣地區(qū)的。
當前,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結合群眾路線教育活動,充分調查民意,聽取民聲,了解到相當部分群眾希望提早辦理赴港澳臺地區(qū)通行證件以便提前預訂航班、預訂境外住宿等。該項便利舉措為有需要的申請人將赴港澳臺地區(qū)通行證件和簽注分步驟辦理,既滿足了部分申請人的實際需求,也為下一階段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為內地居民提供互聯(lián)網等自助辦理赴港澳臺地區(qū)簽注奠定了基礎。(記者 何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