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wǎng)9月18日訊 昨天,福建省財政廳和福建省發(fā)改委聯(lián)合發(fā)布了福建省第一批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試點推薦項目,28個項目中包含了福州地鐵2號線,廈門地鐵2、3號線等項目,意味著社會資本也能投資參與這些項目的建設和經(jīng)營。
此次發(fā)布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試點推薦項目清單一共28項,投資總額高達1479億元,其中絕大多數(shù)為交通領域的合作。備受關注的福州地鐵2號線項目總投資為196.2億元,項目設車站22座及車輛段、停車場各1座,等待社會資本與政府合作。其他幾個大型的交通項目包括廈門地鐵2號、3號線,泉廈漳城市聯(lián)盟路泉州段高速公路,南平至光澤高速公路項目,漳灣港鐵路支線項目等。
此外,市政以及旅游等多個項目也等待社會資本的參與,包括泉州(海西)植物園項目、寧德水務項目等。
何為“PPP”?
政府和民資“聯(lián)姻” 一輪10~30年
PPP模式是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字母縮寫,通常被稱為“公共私營合作制”,也就是“公私合作”,政府和社會資本組成的項目公司,針對特定項目或資產(chǎn),與政府簽訂特許經(jīng)營合同,并由項目公司負責項目設計、融資、建設、運營。
“PPP是一場婚姻,而不只是一場婚禮。”對于PPP模式,福建省政府陳冬副省長打了個比喻。試點項目投資金額一般在1億元以上,一輪合作期限一般為10年~30年。試點項目實施將堅持市場經(jīng)營,由政府授權(quán)的投資主體與社會資本簽訂項目合作協(xié)議,組建PPP項目公司。政府按照特許經(jīng)營協(xié)議約定履行合同義務和監(jiān)管責任,并承擔法律、政策風險,但不得給予過高的補貼承諾,不得兜底市場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