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東南快報報道 昨日上午10點,關于加強交通技術監(jiān)控違法行為處理工作的媒體通氣會,在福建省交警總隊會議室進行。東南快報記者從通氣會上獲悉,12月1日起,非重點車輛(即營運車輛、福建?;愤\輸車輛和校車等以外車輛)在福建省各級道路上交通違法,被電子警察抓拍到且屬于規(guī)定記分項目的,凡能夠確定當事機動車駕駛人的,一律對該駕駛人依法處罰和記分。反之,經調查后不能確定駕駛人的,將對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法實施處罰、不予記分。該規(guī)定已在12日下午,正式下發(fā)至全省各支隊、大隊。
同時,在通氣會上,福建省交警總隊相關負責人對實施新規(guī)的背景、目的和意義,以及將出現的問題、個別規(guī)定的變化做了詳細解釋說明。
新規(guī)背景
只處罰、不記分震懾力不夠隨著高清監(jiān)控增加時機成熟
新規(guī)實行的辦法并不是“第一次”出現。
東南快報記者了解到,早在2008年,福建省公安廳就制定了《福建省道路交通技術監(jiān)控工作規(guī)范(試行)》,規(guī)定里明確指出,在處理“監(jiān)控違法”時,無法確定駕駛人的只處罰、不記分;能夠確定駕駛人的,按規(guī)定處罰和記分。涉及營運客車的,通過營運單位確定駕駛人予以處罰和記分。但是,最終因高清監(jiān)控設備不足,而停止實行。
而2012年“只罰款不記分”規(guī)定的實施,也是考慮到當時全省的高清監(jiān)控設備數量較少,大部分情形下無法確認駕駛人,才推行了除客(貨)運、?;愤\輸、校車等重點車輛外,私家車違法被探頭拍照后,只處罰、不記分的規(guī)定,確保全省“監(jiān)控違法”的統(tǒng)一。
“現行的‘道交法’立法已經十年,原來的一些交通違法處罰數額較輕,已經不能適應現在的交通管理需要。”省交警總隊相關負責人表示,通過記分能起到對違法駕駛人的懲戒和教育,所以實施交通違法記分是有必要的。特別是一些違法行為,不通過記分的方式,確實難以起到震懾作用。比如,開車打手機,闖紅燈,亂停車等違法行為大部分都是由電子警察抓拍的,如果只是處罰,懲戒力度不大,震懾作用難以體現。
此外,近幾年,隨著省公安部門的投入增加,各地高清交通技術監(jiān)控設備數量不斷增加,為非現場情況下確認駕駛人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撐,實施交通違法記分管理的時間也已經成熟。目前,公安部門正在建設一個交通安全防控體系,計劃在兩年內在省際和市際道路上新建400多個高清探頭,為新規(guī)定的實施提供一個更好的條件。
答疑解惑
監(jiān)控沒拍到駕駛人,就能逃避記分嗎?
警方:會通過辨認圖片、圖像或當事人書面陳述進行確認
對于有市民提出,若探頭沒有拍到駕駛人,是否能逃避記分。省交警總隊相關負責人也做了解答。
“通過辨認證據圖片、圖像或者當事人的書面陳述也是可以對駕駛人進行確認的。”該負責人表示,在新規(guī)實施后,駕駛人到窗口進行消違時,在沒有清晰的圖像可以確認駕駛人的情況下,除了對圖片進行進一步辨認外,民警也會對當事人做一些詢問,收集證人證言和審查當事人提供的證據等方式,固定證據,來確定駕駛人的身份。
“當時路面是什么情況?道路是幾車道?車的顏色是什么?”該負責人稱,民警通過對當天車輛違法時的一些具體情況和細節(jié),對前來消違的當事人進行詢問,如果當事人是“黃牛”或者“二哥”,那么就可辨別。
此外,對于開車打手機的違法行為很難掌握證據的問題,該負責人表示,目前,福建省準備借鑒廈門交警的辦法,借助巡邏車進行移動抓拍,同時,結合路邊探頭的拍照獲取證據圖片。到2015年,該項舉措將在全省范圍內全面推進。
記分標準方面是否和之前的一模一樣?
警方:大部分規(guī)定沒有變化高速路超速10%將被記分
東南快報記者還獲悉,新規(guī)中的大部分規(guī)定仍舊按原來的要求實施,私家車違法被拍,涉及扣分的項目依法進行記分,沒有涉及的仍舊只處罰。營運貨車、客車等重點車輛,仍舊按原來的規(guī)定進行處罰。不過,也有一些小變化。
在消違方面,該負責人介紹,如果發(fā)現一個人為多輛車進行過消違行為,警方會針對具體的情況,進行進一步調查。一旦查證行為人試圖通過替人消違,以獲取不正當的利益時,警方將會做出進一步的處理。
此外,在高速公路超速方面,新規(guī)更加嚴厲。按之前的規(guī)定,不超過20%的超速,只是警告,但這不利于對超速行為的治理,所以交管部門出臺了新的細則,凡是在高速行駛過程中,超速達到10%以上,被探頭拍到后,將予以警告并記分。
“福廈高速規(guī)定車速最高是120公里,按以前不超過20%的規(guī)定,車速達到144公里的時速,才是警告的處罰。”該負責人稱,新的標準實施后,車輛時速達到132公里,就會面臨記分的處罰。
機動車常見交通違法記分
記1分未按規(guī)定使用轉向燈;未隨身攜帶行駛證、駕駛證;駕駛未按規(guī)定放置保險標志的機動車;駕駛未放置有效檢驗合格標志的機動車;違反燈光使用,危險報警閃光燈使用。
記2分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行駛不系安全帶;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駕駛二輪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駕駛機動車時向道路拋撒物品;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遇到前方機動車排隊或緩慢行駛,借道超車或占用對向車道,穿插等候車輛。
記3分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guī)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駕駛設計最高時速低于70公里的機動車進入高速公路;未按照禁止標線指示行駛;轉彎的機動車未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相對防線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未讓左轉彎車輛先行;城市道路中不按規(guī)定超車、逆向行駛;在高速路或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規(guī)定道路行駛;遇到執(zhí)行緊急任務的特種車未按照規(guī)定讓行;超過規(guī)定時速50%以下;駕駛機動車過人行橫道,不按規(guī)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在高速公路匝道上超車。
記6分在駕駛證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以隱瞞欺騙手段補領機動車駕駛證的;在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遇交通擁擠占用應急車道行駛;機動車(營運客車以外)在高速公路行車道上停車;闖紅燈;不按規(guī)定避讓校車。
記12分未懸掛或偽造、變造牌號,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guī)定安裝牌號等違法行為;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隔離帶掉頭;機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50%;酒后駕駛扣證6個月,處2000元以下罰款;醉駕吊銷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考取機動車駕駛證;造成交通事故逃逸,尚不構成犯罪。據《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代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