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中院:【福州原副市長時小雨案 今日上午在南平中院公開審理】南平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時小雨受賄罪一案,20日上午8點30分在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二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受審畫面)
福建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20日在該院第二審判庭公開審理福州市原副市長時小雨受賄一案,并通過官方微博進行圖文直播。據(jù)公訴機關指控,時小雨在擔任莆田市副市長、福州市副市長期間,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賄賂共計人民幣230萬元、港幣30萬元。
當天上午8時35分,審判長宣布開庭。該案由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二庭伍景鷹擔任審判長,與審判員陳秀欽、鄭福晉三人組成合議庭,書記員曾倩穎擔任法庭記錄。南平市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員李佐漢、檢察員胡敬春、代理檢察員林巧妍出庭支持公訴。
與此同時,福建謹而信律師事務所朱柏濤律師、鐘永元律師出庭為被告人時小雨進行辯護。
根據(jù)指控,2005年至2010年,被告人時小雨在擔任莆田市人民政府副市長、福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期間,利用分管土地、建設、規(guī)劃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商品房項目開發(fā)與規(guī)劃等方面謀取利益,個人或伙同姚麗艷非法收受他人賄賂款共計人民幣230萬元、港幣30萬元。
被告人時小雨對公訴人訊問的受賄事實表示異議。對莆田德信房地產有限公司、莆田德信電子有限公司負責人的行賄和莆田立豐房地產有限公司、莆田立豐鞋業(yè)有限公司負責人的行賄表示有接受過,但因為工作繁忙沒有時間退還,所以在退休之后才予以退還,并否認了四筆受賄事實。
被告人時小雨還對其和姚麗艷的情人關系不予認可,辯稱僅是朋友關系,有男女關系。
目前,審判長已宣布休庭,將于下午兩點四十五分繼續(xù)開庭。
據(jù)介紹,被告人時小雨,男,漢族,1953年7月23日出生,江蘇省蘇州市人,大學文化,福州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副廳級)。2014年3月,福建省紀委對福州市原副市長時小雨涉嫌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調查;6月,福建省紀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時小雨簡歷資料

時小雨,男,漢族,1953年7月生,江蘇蘇州人,福建林學院畢業(yè),大學學歷。曾任福建省建委主任助理、城建處處長;省建設廳黨組成員、建筑業(yè)處處長;莆田市人民政府副市長。2006年10月任福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人民網北京3月19日電 據(jù)中央紀委監(jiān)察部網站消息,福建省紀委對福州市原副市長時小雨涉嫌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調查。2014年6月13日據(jù)福建省紀委監(jiān)察廳網站消息,福州市原副市長時小雨因嚴重違紀違法被立案調查;日前,福建省紀委已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