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東森電視臺網站報道,臺灣“淫魔富少”李宗瑞受害女子再添一人。一名女子透過朋友輾轉看到影片,驚覺自己就是影片女主角,性愛過程全程被偷拍,哭訴“李宗瑞毀我一生”,并決定提出告訴,替自己找回公道。
李宗瑞被控自2009年起,到臺北市夜店把妹后,對女模、藝人和夜店妹共34名女子下藥性侵,再用攝影機和手機拍攝性愛過程。李宗瑞一審依乘機性交罪、妨害秘密罪各處18年6月、3年10月徒刑,合并判22年4月徒刑。
高院二審23日首度開庭,李宗瑞承認偷拍,但強調絕無“撿尸”。律師文聞更說,“土耳其淫狼”王凱杰身為外籍人士都可以交保,“為什么臺灣的孩子就不可以?”認為李宗瑞主動投案,一直被押并不符合比例原則。
據(jù)了解,最近又有一名被害女子對李宗瑞提告,泣訴被偷拍;李宗瑞則供稱,當時雙方都喝醉了,她自愿回他家發(fā)生性關系。臺北檢方擬將全案并給高院審理,由于此案罪證確鑿,檢方認為,李宗瑞二審刑度絕對會比一審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