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泉州市編辦了解到,市、縣兩級責任清單編制工作近日已經完成,并分別通過市、縣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布。市級列入本次責任清單梳理編制對象共55個單位,共報送責任事項5989項、多部門監(jiān)管事項109項。經過梳理,55個單位共編制責任事項6069項、多部門監(jiān)管責任事項125項。
列入本次責任清單梳理編制對象的55個單位包括:政府工作部門40個、承擔行政職能的黨委機構4個(臺辦、檔案局、保密局、事業(yè)單位登記管理局)、依法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yè)單位和群團組織11個(地震局、方志委、城鎮(zhèn)集體工業(yè)聯合社、公積金管理中心、庫區(qū)移民開發(fā)局、知識產權局、公路局、道路運輸管理處、水路運輸管理處、交通綜合執(zhí)法支隊、殘聯)。
據市審改辦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責任清單編制工作遵循責任健全、責任法定、責任明晰3個原則,以社會關注和人民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為導向,全面明確政府各部門履職范圍,重點解決職責交叉、權責不匹配、爭權諉責、行政不作為等履職“越位”、“缺位”、“錯位”問題,將部門職責編制成完整、規(guī)范、清晰、準確的“清單”接受社會監(jiān)督,確保政府“法定職責必須為”。
值得一提的是,對多部門監(jiān)管事項,特別是社會關注度高、群眾反映強烈的市場監(jiān)管、食品安全、安全生產、環(huán)境保護等方面的職責,責任清單依法明確了牽頭部門和配合部門的責任,厘清了部門之間的責任邊界,有利于分清主次責任和主辦、協辦關系,建立健全協調配合機制,形成工作合力。
結合此次責任清單編制工作,我市對市級19個部門行政權力和公共服務事項進行了動態(tài)調整。調整后,市級保留行政權力事項4026項,比首次公布減少34項;其中行政許可事項284項,比首次公布減少59項,精簡率17.2%。保留公共服務事項397項,比首次公布減少136項、精簡率25.5%。
責任清單的公布,標志著泉州市推行“三張清單”制度取得良好的階段性成效。(記者 謝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