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wǎng)11月24日訊 人們冒傻氣的理由,有時真讓人哭笑不得:被對象各種嫌棄,嫌身世嫌窮嫌學歷嫌顏值,簡直沒法愉快地活下去了!
犯傻這種事,如果就是自己安靜地苦情一把也就過去了,可偏偏有時候,“犯傻”的決定,不昭告天下不足慰己心。當然,這種冒傻氣的結果,往往得自己含著淚吞下去。比如今天這兩則新聞的主角,都因觸犯法律付出了“被刑拘”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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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情緒的鐘擺,很容易從自我中心一端,擺到了自卑,又從自卑擺回了自大,但就本質(zhì)而言,這兩者是一致的——它們都非常依賴外界的看法。
大伙常說要做情緒的主人,小編建議,可以試著從降低對外界看法的期許開始。當然,能備點法律常識就更好了。
第一個被嫌棄后犯傻的人,是28歲的河南人阿彭。犯傻的代價是,因為涉嫌搶劫,被豐澤公安清源派出所刑拘。
阿彭到泉州打工近十年,租住在北峰附近。他打工的工廠,由于不景氣,倒了。他一個月沒找到工作,生活費也花光了,和女友吵了一架,還被嫌棄太窮。
腦子一熱,阿彭花了20元錢到超市買了把水果刀。小眼睛個不高,瘦瘦的阿彭,牛仔褲搭了件藍色外套,揣了5元錢和水果刀,前天凌晨偷偷翻圍墻進了西湖公園。
凌晨2點,清源派出所的陳警官和兩名夜巡人員,在公園西大門巡邏,往噴泉方向走時,遠遠看見一個黑色的人影蹲在臺階角落。3個人慢慢靠近,阿彭扭過頭,瞥見民警也不應聲,起身撒腿就跑。跑了五六米開外,“咣當”一聲,水果刀從他身上滑落。阿彭邊跑邊回頭,民警左右包抄,把他逼到角落抓住了。(海都記者 賴志昌 曾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