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wǎng)6月15日訊 聽說婦女帶著不滿一周歲的孩子去偷東西,公安部門不會處理,來自安徽的孕婦孫某和哺乳期婦女葉某,便與各自的丈夫一起,來到泉州洛江區(qū)馬甲鎮(zhèn)后城新村,頻頻盜竊學生的出租房。昨日,因涉嫌盜竊,孫某和葉某被取保候審,二人的丈夫孫某林、孫某八被提請逮捕。
孫某和丈夫孫某林是今年春節(jié)后來到泉州的,本來準備到洛江區(qū)馬甲鎮(zhèn)后城新村租店面賣早點,后來發(fā)現(xiàn)這里的學生住房都不鎖門的,覺得很好偷,就想賺一筆錢。
今年5月20日早上5時多,孫某林開著小車,載懷孕8個月的妻子孫某到馬甲鎮(zhèn)后城新村的學生出租房,隨后開車回去。孫某進入出租房偷了一臺筆記本電腦和三部手機,贓物賣了1100元,孫某還給了丈夫100元車費。孫某說,這樣做是為了幫助丈夫推卸責任,萬一被抓了,就說丈夫不知情,只是開車送她。
警方稱,從今年3月份以來,孫某林連續(xù)13次開車送自己的老婆孫某到馬甲鎮(zhèn)后城新村的學生出租房盜竊,一共盜得筆記本電腦9部,手機15部,現(xiàn)金2000多元。
葉某和丈夫孫某八是孫某夫婦的安徽老鄉(xiāng),都租住在泉州市區(qū)烏洲社區(qū)。她每次都抱著5個月大的孩子在后城新村的學生出租房作案,一共10次,共盜得筆記本電腦5部,手機9部。5月23日晚,兩對夫婦在出租房內被洛江馬甲派出所抓獲。
葉某在接受審訊時稱,她在老家聽老鄉(xiāng)說,婦女帶著不滿一周歲的孩子去偷東西,公安局不會處理。她去年11月份生了一個男孩子,她就和她老公商量利用這個機會帶著小孩出去偷東西賺錢。孫某也認為,懷孕的婦女被抓到了,公安局不會處理,所以她出來偷也用孕婦身份掩護。
對此,洛江警方表示,懷孕和哺乳期間的婦女觸犯刑法不是不處理,而是采取取保候審或監(jiān)視居住等不羈押的手段。案件偵查終結之后,視案情再決定移送起訴或撤銷案件。(海峽都市報閩南版記者俞志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