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wǎng)7月24日訊 工資全部上交妻子,而妻子每月只給他100元零花錢。為找回離家出走的妻子,他沒錢,便侵占公款30850元。昨日,因涉嫌職務(wù)侵占罪,貴州的陳某被晉江警方提請批捕。
陳某34歲,在晉江某水產(chǎn)公司任行政部副主任,妻子羅某則辭職在家。由于羅某比他小14歲,陳某一直都很寵她,每個月的工資都上交,每個月只有100元零花錢。好在陳某不抽煙不喝酒,公司包吃住,100元倒也夠用。他妻子則每日在家上網(wǎng)購物,花錢如流水。
去年7月底,陳某讓妻子回公司上班,妻子不同意,兩人吵了起來。羅某生氣跑到廣東找老鄉(xiāng)。陳某沒有錢,便打起公司的主意。去年7月至8月間,他利用職務(wù)便利,以辦理公司車輛違章為由,先后兩次從公司借走32000元,實際僅花了1150元。8月10日,他離開公司,去了廣東,還在那邊找了工作。
水產(chǎn)公司發(fā)現(xiàn)他失蹤后,報警。今年7月10日,陳某在廣東中山某網(wǎng)吧落網(wǎng),7月16日被晉江警方刑拘。(海峽都市報閩南版記者 林天真 通訊員 張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