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搶劫被警方移送檢察機關,考慮犯罪情節(jié)較輕,16歲的小東(化名)16日被安排至幫教基地。昨日,記者從豐澤檢察院了解到,一心改過的小東成為幫教基地里老師和孩子們的好幫手,讓承辦檢察官很是欣慰。
5月8日,重慶籍的小東因涉嫌搶劫被豐澤公安分局抓獲,并報送豐澤檢察院提請批準逮捕。豐澤檢察院審查后發(fā)現(xiàn),小東強行索取財物,犯罪情節(jié)較輕,且歸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并有較大的悔罪表現(xiàn)。本著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人的宗旨,豐澤檢察院于5月15日對小東作出不批準逮捕決定。因小東在泉州沒有固定住所,父母也在老家,檢察官安排其到豐澤檢察院的幫教基地——“愛心媽媽之家”接受幫教,并讓其擔任志愿者,幫助照顧長期在該處生活的孤殘兒童。
5天后,豐澤檢察院干警再次來到“愛心媽媽之家”對小東進行回訪。經(jīng)了解,小東來到這里后,不僅幫忙照顧孤殘兒童,還經(jīng)常給他們講故事、彈電子琴,帶他們?nèi)ヅ郎?。同時,他還主動承擔起“愛心媽媽之家”微博、微信的打理工作,受到管理人員和小朋友們的歡迎。
看到檢察官到來,小東非常高興。他告訴檢察官,幫助孤殘兒童讓他感受到從未有過的快樂,覺得自己已成為一名充滿愛心的志愿者。
記者從豐澤檢察院了解到,為貫徹修改后的《刑事訴訟法》關于未成年人特殊保護的規(guī)定,2013年2月,該院啟動“雨后陽光”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及幫教成長計劃,組織失足未成年人參加勞動技能培訓、志愿服務等幫教工作,已成功引導21名失足青少年回歸社會。(記者黃雅珊 通訊員曹斌 尤育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