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閩南網(wǎng)訊 33歲的安徽人芮某,曾因搶劫被判入獄12年,后又因盜竊被判入獄1年多。前晚,他剛剛被釋放才7天,就再次因盜竊被抓。
前晚7時許,芮某經(jīng)過泉州市區(qū)北門街時,見一化妝品店前臺有兩部手機(jī)、一個包,遂偷走跑路,被店主徐先生狂追。逃到100米開外的文圣巷口時,芮某氣喘吁吁,將包丟給徐先生,還是被徐先生一個箭步逮住,送到鯉城開元派出所。
經(jīng)查,2002年,芮某在廈門因涉嫌搶劫,被當(dāng)?shù)胤ㄔ号刑幱衅谕叫?2年,在東北某監(jiān)獄服刑。2010年4月提前釋放出獄。2011年1月,他在浙江盜竊電腦和手機(jī),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多。
今年3月,他從海寧看守所出來后,來到泉州。芮某自稱,在里面時想出來,可出來后,就手癢癢的,想偷東西。昨日,他被鯉城警方處以勞動教養(yǎng)。(本網(wǎng)記者 彭建文 通訊員 孫祝新 康志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