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仙游人“黃阿蘭”為了牟取非法利益,竟然昧著良心,以每人2萬元左右的價錢販賣嬰兒。洛江人黃某花等4人為了賺取中介費,將“黃阿蘭”販賣的4名男嬰分別介紹給南安人潘某誠等人,最終落入法網(wǎng)。
由于違法犯罪,彭某地、陳某標日前被泉州警方抓獲,被羈押在泉州市看守所。8月13日,彭某地、陳某標為了爭取立功,分別通過看守所向相關(guān)部門舉報一起販賣嬰兒案。
接到報告后,泉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當即將此線索轉(zhuǎn)交給洛江分局,要求該局及時立案查處。經(jīng)過連續(xù)幾個晝夜的縝密偵查,8月17日上午洛江分局專案組基本查明案情。8月l7日晚上,參與收網(wǎng)行動的數(shù)十名民警分別在洛江羅溪、泉港等地抓獲黃某花(女,53歲,羅溪柏山村人)、蔡某琴(女,51歲,羅溪洪四村人)、尤某國(男,47歲,羅溪垵內(nèi)村人)等3名犯罪嫌疑人,同時在南安市樂峰鎮(zhèn)成功解救出潘某恩、潘某鑫、潘某富等4名被拐兒童。
在隨后的審訊中,黃某花、蔡某琴、尤某國對參與販賣嬰兒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2003年農(nóng)歷十月,黃某花、蔡某琴、尤某國、陳某標獲知莆田仙游人“黃阿蘭”手頭上有多名嬰兒要出手,四處尋找買主,想從中獲取中介費。
得知南安市樂峰鎮(zhèn)爐中村潘某誠(已故)等人有意購買男嬰后,黃某花等人將潘某誠等人帶至仙游縣蓋尾鎮(zhèn),找到“黃阿蘭”。經(jīng)過討價還價,潘某誠等人以2萬元左右的價錢,分別向“黃阿蘭”購買一名男嬰,黃某花、蔡某琴、尤某國、陳某標從買賣雙方得到數(shù)額不等的中介費。
因涉嫌拐賣兒童罪,黃某花、蔡某琴、尤某國等3名犯罪嫌疑人被洛江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記者 陳祥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