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廈門警方回應本報“醉駕撞人致死案”系列報道稱,雖然他因為身體原因辦理了取保候?qū)?,但涉嫌兩項罪則——危險駕駛罪和交通肇事罪,將追究其刑事責任?!?A href="http://m.yyykp.com/xiamen/news/708020.html" target=_blank>醉駕司機撞死人被抓當天就釋放引死者家屬質(zhì)疑】
同時,由于他是醉駕撞人致死,保險公司不予理賠,他還要為此承擔民事責任,對死者家屬做出賠償。一場糊涂酒,既毀了一條命,還毀了自己。
回顧
1點喝到4點 醉駕了五六公里
經(jīng)查,醉駕男子周某今年40歲,江蘇人,一家民營企業(yè)的副總。事發(fā)時,正是21日清晨6點多。
湖里交警大隊交管科李警官回憶,當他們接到報警趕到現(xiàn)場時,周某還在車上酣睡,最后將其送上警車開往仙岳醫(yī)院時,已是早上8點多。
當日中午,酒精檢測得出結果,周某的酒精含量遠超醉駕標準,高達230mg/100ml。
周某自稱,當天他從凌晨1點多一直喝到4點多,從東渡駕車,途經(jīng)仙岳路、湖濱北路,最后在呂嶺路出事。導報記者計算,這段“醉駕”之路達到五六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