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wǎng)1月8日訊 《廈門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辦法》本月起正式實施。昨日,廈門交警支隊召開新聞通氣會透露,若市民遇到交通事故,“應急救命錢”的申請時間由3天放寬至1個月了。
昨日,廈門交警支隊展示了廈門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的專屬徽標。該徽標將傷者與方向盤融合,顏色則采用綠色與黃色,各自代表和諧與溫暖,也各自彰顯不同的救助體系。
據(jù)悉,去年11月11日,《廈門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辦法》正式出臺(本報去年11月12日曾作報道),今年1月1日正式實施。在廈門因道路交通事故致受傷致殘或者死亡,肇事者無力賠償,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受害人及其家庭,將可申請到最高5萬元的一次性困難救助金,另救助基金還可為需要急救的傷者預墊72小時的搶救費用。
但短時間內(nèi),市民對該基金的申請手續(xù)及救助范圍等仍一知半解。對此,廈門交警支隊昨日作出提示,救助基金申請時間由事故發(fā)生后的3天內(nèi),現(xiàn)放寬至1個月內(nèi)。此外,需提醒的是,救助基金只墊付72小時的搶救費用,申請表要求提供的申請材料必須齊全,缺一不可。(本網(wǎng)記者 許茵茵 通訊員 周永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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