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QQ上談妥了嫖資,到了現(xiàn)場男子卻賴賬。眼看女子不從,他竟拔出了隨身攜帶的刀具!日前,思明區(qū)法院審理此案,20歲的肖某強奸未遂,獲刑兩年,判決已經(jīng)生效。
去年5月23日晚上8點多,肖某通過QQ找到了小莉(化名),兩個人商量好價格,肖某來到小莉的暫住處欲行嫖娼。進門后,小莉要求肖某先付錢,肖某不答應(yīng),于是小莉說這筆生意不做了。
這激怒了肖某,他掏出隨身攜帶的水果刀,頂住小莉的脖子。小莉又驚又恐,但是轉(zhuǎn)念一想,答應(yīng)肖某,讓他先把刀放下。肖某看小莉屈從,放松了警惕。
就在兩人親密之時,小莉提議肖某先去洗澡。肖某洗澡時,小莉奪門而出,尋求鄰居幫忙報警。洗完澡的肖某看房間里空無一人,匆忙想要離開,但在樓道被鄰居們截住,隨后警方趕到把人帶回派出所調(diào)查。
法院認為,肖某違背婦女意志,持刀脅迫被害人欲強行與之發(fā)生性關(guān)系,其行為已構(gòu)成強奸罪。肖某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且歸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決定對其依法減輕處罰,因此判處有期徒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