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趕著去勸架,還主動等候民警問話,沒想到,最后把自己送進了派出所,原來,他忘記自己趕來勸架是醉酒駕車。近日,同安區(qū)人民檢察院以危險駕駛罪對小王提起了公訴。
2013年9月25日晚11時許,應同事之約去同安溪邊大排檔喝酒,小王與大家相談甚歡,不知不覺多喝了幾杯,不勝酒力的小王向大家告辭回家。剛到家不一會兒,小王接到同事的電話,稱兩個同事在酒桌上吵架打起來了,小王在單位素有人緣,大家讓他趕過去勸架。
小王騎著摩托車,匆匆趕到了大排檔,連哄帶勸總算把同事給勸開了,由于之前有同事已經(jīng)報警,他就留在現(xiàn)場等候民警前來問話,第二天凌晨1時許,民警趕到現(xiàn)場,小王向民警解釋事情的來龍去脈。不過,民警察覺到小王酒氣很重,且大排檔旁邊停著一輛摩托車,就問小王:“這摩托車誰的?”小王沒有多想,爽快地回答:“是我剛才騎過來的。”民警立即對小王進行了血液酒精測試,結(jié)果發(fā)現(xiàn)其酒精含量為116.19mg/100ml,構(gòu)成醉酒駕駛,小王隨即被帶到了派出所。
檢察官提醒,去年一年,同安區(qū)因醉酒駕駛發(fā)生交通事故100余起,死亡5人,受傷117人,不論出于什么原因,都不應以危害個人生命安全及公共安全為前提。案例中,小王去勸架本是好意,但卻違反了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