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天起到11月30日,廈門市將開展“校車及學生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百日行動”。
市教育局昨日向本報介紹“百日行動”一些要點。
【校車】
沒有校車牌 不能載學生
校車安全,是此次“百日行動”重點排查整治的兩大主題之一。在廈門,提供校車的一般是民辦學校。
市教育局說,從現在起,學校(或校車服務提供者)租用、購買的從事集中接送學生上下學的車輛,必須取得校車使用許可,禁止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提供校車服務,即任何學校、單位和個人不得使用、租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提供校車服務;凡是未取得營運資質或未取得校車標牌車輛(農村周末班車除外)一律不得上路集中接送學生上下學。
此外,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機動車駕駛人,也不能駕駛校車。
實行“六定”管理模式
市教育局要求,學校及校車服務提供者是否實行校車“六定”管理模式,即定人(固定駕駛員、隨車管理教師或人員)、定車(固定班次)、定座位(固定學生座位)、定檢(定時對校車進行檢測維護)、定線路(固定接送線路)、定時間(固定接送時間)。
此外,校車要安裝、使用具有視頻監(jiān)控和行駛記錄功能的衛(wèi)星定位裝置,接入監(jiān)控平臺,實行動態(tài)跟蹤管理。
家長要填寫摸底表
據介紹,有校車的學校將向學生及家長發(fā)放《福建省中小學幼兒園學生上下學乘車情況排查摸底登記表》,了解學生上下學搭乘校車和其他車輛(含非法集中接送學生車輛)的基本情況。
從現在起,要嚴格依法查處校車超員超速、酒后駕駛、疲勞駕駛、未按規(guī)定線路行駛、亂??康冉煌ㄟ`法行為。
【校門口交通】
嚴查機動車校門口違規(guī)
從現在起,如果在校門口亂停放,小心被貼罰單。為了保護孩子的安全,“百日行動”將嚴查機動車輛在校門口亂停放、亂調頭、超速行駛、逆行、闖紅燈、人行橫道不讓行人等影響學生人身安全的交通違法行為,以及攤點占道經營。
此外,學生也不能騎電動車、摩托車。
全面排查校門口交通情況
“百日行動檢查”也將對學校門口及附近交通道口交通安全防護措施、警示標志標識設置是否規(guī)范完好,進行檢查。
市教育局表示,還將提請政府牽頭組織有關部門對學校及周邊地區(qū),特別是校門口的安全條件進行聯合論證, 并對學校門口警示標牌、標志標線、減速帶、隔離護欄設置和交通秩序等情況進行全面排查摸底、登記造冊,對發(fā)現交通設施破損、缺漏及其他安全隱患,及時報告、及時整改、及時消除。 (記者 佘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