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級行政權力清理、推行行政權力清單制度工作動員部署會昨日召開,我市推行市級行政權力清單制度的具體實施方案將出爐。明年7月1日起將在全市范圍內全面正式推行實施行政權力清單制度。
根據省政府《關于印發(fā)福建省推行省級行政權力清單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和《關于做好市、縣(區(qū))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有關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市正在開展的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工作,我市正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部署開展市級行政權力清理、推行行政權力清單制度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有關工作。
副市長李棟梁在部署會上強調,推行行政權力清單制度是深化改革的客觀要求,是激發(fā)市場活力的重要舉措,同時也是建設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各區(qū)、各部門要按照時間進度表認真抓落實,深刻領會、理解推行行政權力清單制度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意義,要準確把握推行行政權力清單制度和深化行政審批改革的工作任務,嚴格落實推行行政權力清單制度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責任要求。各部門必須加強組織領導,密切協(xié)調配合,精心組織,確保工作質量,扎實推動全市行政權力清單制度的建立和市第六輪審批事項的清理工作。
對象
包括 個市政府部門等
推行行政權力清單制度,簡單來說,就是要做到“行政權力進清單、清單之外無權力”,并向社會充分“曬權”。記者昨日從部署會上獲悉,此次涉及的清理對象包括39個市政府工作部門,以及象嶼保稅區(qū)管委會、火炬高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管委會、鼓浪嶼-萬石山風景名勝區(qū)管委會和其他具有行政主體資格并依法承擔行政職能的市級事業(yè)單位。
內容
涉及 項行政權力事項
即將出爐的《實施方案》中列明,清理內容涉及10項行政權力事項。包括行政審批(分為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審批)、行政確認、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裁決、行政給付、行政監(jiān)督檢查和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行政執(zhí)法事項。按照“誰行使、誰清理”的原則,各單位先對各自正在行使的行政權力事項進行全面梳理,按相關要求提出職權取消、轉移、下放、整合、保留等清理意見和建議,填寫《行政權力事項匯總表》和《行政權力事項明細表》,編制清單。
步驟
明年 月公布權力清單
即日起至12月31日 部署及各單位自行清理階段。各單位要結合市審改辦近期開展的新一輪市級行政審批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清理工作進行審核報送。
明年1月1日至3月31日 集中審核階段。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送結果進行初審后,委托法律機構進行法律審核并邀請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專家學者等參與審核與論證,提出清理規(guī)范意見。
明年4月1日至5月31日 反饋調整階段。審核結果和清理規(guī)范意見反饋至各部門,再進行調整補充后基本完成《市級部門行政權力目錄清單》的審核確認。
明年6月1日起 公布運行階段。清單報送市政府審定后,預定將于明年6月30日前分批對外公布。明年7月1日起在全市范圍內全面正式推行實施行政權力清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