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2月19日訊 在交通違法窗口撿到錢包后,19歲的保安、德化人方郁棠等到下班,失主也沒出現。他將錢包上交給晉江交警大隊民警后,前日傍晚6時許,失主晉江人王女士來領回了自己的錢包。
晉江交警秩序設施中隊民警介紹,小方平時負責安排大隊交通違法窗口的取票工作。前日上午9時許,撿到這個錢包后,問了幾圈沒找到失主,就拿著錢包在取號處等待。但等了近3小時,還是沒等來失主。小方便在同事和攝像機的見證下,清點了錢包內的東西。錢包內有數千元現金,還有個人照片、購物卡、幾張銀行卡,但沒有身份證。他將錢包上交給秩序設施中隊民警。民警經過仔細察看,發(fā)現幾張銀行卡背面都有簽名,寫著“王某某”。民警馬上經過查詢,聯系上了失主王女士。
前晚6時許,王女士來到晉江交警大隊。民警經過核實,她確實就是錢包主人,便將錢包歸還。她也對撿到錢包的小方及民警表示感謝。(海都記者 蘇桐軒 林天真 通訊員 潘惠輝 陳維維 林雅莉 吳秋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