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晉江市司法局會同晉江市法院,積極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現(xiàn)已確定了初審合格人數(shù)261名,并正著手開展第二階段的實地走訪工作。
據(jù)了解,此次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采用隨機遴選產生,并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候選人核對信息和意愿征求工作,時間緊、任務重。為做好此項工作,晉江市司法局與法院就前期工作不斷磋商、準備,做了大量的前期準備工作。9月6日,晉江市司法局與晉江市法院聯(lián)合下發(fā)了《晉江市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工作方案》和《晉江市人民陪審員選任辦法》,同時就選任工作專門下發(fā)《關于開展人民陪審員候選人選任初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司法所要高度重視,成立審查小組,專人負責,對全市336名隨機抽取的陪審員候選人立即開展初期審查工作。
在初審工作中,充分發(fā)揮了各司法所扎根基層、服務群眾的優(yōu)勢,調動群眾參與的積極性,通過大范圍、多形式地開展人民陪審員初審工作,讓更多的群眾了解、知曉人民陪審員的作用,有效推進了初審工作的深入開展。經(jīng)過兩周的緊張初審工作,最終確定了初審合格人數(shù)261名。
晉江市司法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司法公開是司法公正的重要體現(xiàn),人民陪審員制度是由來自公眾的人民陪審員參與到庭審過程中,人民陪審員依據(jù)自己的生活經(jīng)歷和體驗在庭審過程中更好反映社情民意,有助于提高審判工作的透明度。實行人民陪審員制度有利于弘揚司法民主、有利于促進司法的公正與效率、有利于保證司法廉潔、有利于增強司法權威。其廣泛的群眾影響力和教育意義是人民陪審員制度強大生命力的根源所在。做好人民陪審員的選任工作是推進司法公平公正的重要方式,人民陪審員是聯(lián)系人民群眾的橋梁和紐帶,能有效提高群眾法律意識,增強法治精神的影響力,讓“陽光審判”不再是一句口號。該負責人表示,熱烈歡迎更多的市民加入人民陪審員的隊伍中。(通訊員 陳瑩嬌 記者 許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