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老太(化名)家住樂峰鎮(zhèn)爐中村,今年90歲了,身體不好,去年又出現(xiàn)老年癡呆癥狀,意識一不清醒,什么事都要人照顧,這不,前幾天就走丟一次,家人找了一天才找到。這幾天,她隱約感到家里發(fā)生什么事,似乎還和她有關……原來,兩個兒子為了她的贍養(yǎng)問題起了糾紛,還鬧到村調委會。

三兒子潘某明和他年邁的老母親。
【事件起因】贍養(yǎng)問題引糾紛10萬元去向成事件中心
9月的一天,潘某明和潘某華兩兄弟吵嚷著來到爐中村調委會。
據調委會主任潘明昆介紹,兩人是因母親李老太的贍養(yǎng)問題意見不合,才到調委會請求調解。李老太育有4個兒子、4個女兒,其中大兒子是收養(yǎng)的,早年就去世了,小兒子在監(jiān)獄服刑,老二是潘某華,老三是潘某明。
贍養(yǎng)老人本是子女應盡義務,兩人又因何為此事起糾紛?潘明昆說,李老太此前身體一直不錯,去年突然出現(xiàn)老年癡呆的癥狀,經常意識不清,在村里到處游串,敲別人家的門,有時還跑到別人家床上睡覺。
這不,兄弟幾個就商量著怎么照顧李老太。最早,他們提出一個方案,4個兒子輪流照顧,大兒子過世,由他兒子代盡義務;小兒子服刑,就由他的妻子代為照顧。但這一方案在執(zhí)行中卻遇到問題,外甥常年在外打工,無法照顧,潘某明又不滿意小兒媳婦照顧母親未盡心,將李老太帶回自己家。
“潘某明后來提出由他和潘某華兩人共同輪流照顧,潘某華則堅持自己只愿盡四分之一的責任,照顧3個月。”潘明昆說,兩人爭執(zhí)中,還牽涉李老太手里的10萬元,潘某華說這10萬元全部在潘某明手里,他理應多盡義務,潘某明則予以否認,堅稱只拿了4萬元。
爭執(zhí)激烈的時候,兩人甚至都說出了撂擔子的氣話。
【雙方說法】潘某華:對方拿走10萬潘某明:只拿到4.1萬
3個月過去了,兄弟倆是否已經聽從村調委會的勸解?近日,記者跟隨樂峰司法所工作人員對他們進行了回訪。
在潘某明的家中,記者看到李老太,老人精神頭還不錯,但眼神渙散,嘴里自言自語,前言不搭后語。潘某明說,去年開始,李老太一直就是這種狀態(tài),有一次還走丟了,他在外面找了6個小時才找回來。
“現(xiàn)在一到晚上,我都要里三層外三層鎖上,避免她亂跑出去,才敢安心去睡。”說著,潘某明還向記者展示了手里的3把鑰匙。
隨后,潘某明還把一袋空藥盒子擺在記者面前。他說,這是母親這一年吃的藥,一盒要90元,吃了以后才會好些。他也想好好照顧母親,但是窮啊,平時靠做竹編為生,一天賺50元,而他妻子20年前就去世了,唯一的兒子收入也不高,自顧不暇。如今,李老太已經斷藥,生活步履維艱,他希望兄弟兩人能一人承擔一半的贍養(yǎng)義務。
對于李老太留下的10萬元,潘某明表示當時這10萬元存折是用潘某華身份證辦的,10多年前潘某華把存折給他的時候只剩4.1萬元,這么多年過去了,里面也只只剩1萬元。
對此,潘某華表示,他只愿一年照顧母親3個月。他說,大外甥雖在外打工,但有說每月拿500元回來,是潘某明自己嫌少,小兒媳婦也有在照顧母親,是潘某明自己不滿意,要把母親帶回家,現(xiàn)在這個情況都是潘某明自己造成的,剩下的義務也應由他來盡。而且潘某明并不缺錢,“我當時就把母親留下的10萬元給他了,如果要買藥,可以拿這些錢去買。”
潘某華還提出一個方案,潘某明拿出5萬元給他,他便答應兩人輪流照顧。
【第三方說法】當事人姐姐:希望雙方輪流照顧母親
兩兄弟的大姐潘某芳(化名)告訴記者,潘某明的家中情況確實很不好,有時她去看他,都會給他塞幾百元,讓他給母親買藥吃。而母親最疼的其實是老二潘某華,以前潘某華蓋房,就先后給了2萬元,10萬元也是讓潘某華去存。現(xiàn)在老二家并不缺錢,家境很好。
“老大去世后的一些人情世故都是老二在負責,老三就提議由老二代盡老大贍養(yǎng)義務,兩人輪流照顧老人,我們也是這么勸老二,但都被老二罵了。”潘某芳說,老二堅持自己一年只照顧母親3個月。
潘某芳還表示,最近9個月都是潘某明在照顧母親。
潘某明的二姐潘某月(化名)告訴記者,她不好評價這事,但有勸過老二,母親確實需要更多人照顧。
目前,樂峰司法所已介入調解,工作人員表示,他們會和村調委會一起商討解決方案,調查存折中10萬元都是被誰取走,妥善解決此事。(記者 鄒思敏 朱晨輝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