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一念之差闖紅燈,釀成車禍致一人死亡。近日,市法院作出判決,男子胡某被判處1年有期徒刑,緩刑2年。
胡某是貴州人,30歲。今年1月18日早上,他開著拖拉機從晉江租房出發(fā),趕往水頭邦岑村某工地上班。
已有多年駕齡的胡某沿著國道324線泉州往廈門方向行駛。7時40分許,在離邦岑村紅綠燈路口處六七十米的地方,胡某瞅了瞅紅綠燈,又看到右側(cè)兩排車都在等綠燈,還沒起步,心想綠燈還有兩秒,應該可以在紅燈之前通過,便抱著僥幸心理往前開。
不料,剛到十字路口中央?yún)^(qū)域時,胡某轉(zhuǎn)過頭看到,右側(cè)車道的車都開始起步了。突然,在右側(cè)方向,一男子騎著一輛女式摩托車快速駛來。“糟糕!”胡某心頭一緊,以為剎車的話會被撞上,他一踩油門,想快速通過并避開,可是,就在分秒之間,該男子駕駛著摩托車直直地撞上了胡某拖拉機的右輪,之后倒在地上。心知闖禍的胡某顫抖著將車停在一旁,下車看到男子躺在地上,頭上滿是鮮血。
胡某趕緊拿起電話報警,并讓路人幫忙叫救護車,之后留在現(xiàn)場等候處理。民警趕到現(xiàn)場的時候,救護車還沒到,他征得民警同意后叫來老鄉(xiāng),將傷者送往醫(yī)院,可最終傷者還是因為搶救無效死亡。
經(jīng)鑒定,胡某闖了紅燈,而摩托車上的男子系在綠燈狀態(tài)下通過燈控路口。交警作出事故認定,胡某應承擔全部責任。
事故發(fā)生后的第4天,胡某主動借錢賠償死者親屬13萬元,并獲得了對方的諒解。之后,保險公司理賠的11.9萬元也交到了死者親屬手中。
今年3月2日,胡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提起公訴。近日,市法院審理后作出判決:胡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律法規(guī),駕駛機動車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負事故全責,已構(gòu)成交通肇事罪。
“胡某在事故發(fā)生后主動搶救傷者、積極配合調(diào)查,并能夠主動賠償死者親屬并獲得諒解。”經(jīng)辦法官說,同時在晉江市司法局出具的審前社會調(diào)查中,胡某上有老下有小,家庭經(jīng)濟條件困難,考慮到他無其他不良行為,其居住的村委會及其親屬均表示愿意配合幫教,法院最終對其作出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的判決。
“但是,因為胡某的大意,一條鮮活的生命轉(zhuǎn)瞬即逝,成了兩個家庭永遠無法彌補的痛,這個教訓是非常慘痛的。”經(jīng)辦法官提醒,市民遇到燈控路口,應減速慢行,注意安全。(記者 洪麗燕 通訊員 徐會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