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日前下發(fā)《關于做好2015年地質災害搬遷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今年泉州市政府安排我市地質災害搬遷任務160戶,地質災害搬遷戶將享有三級財政補助資金。其中,舊宅拆除并復墾的,每戶可享受補助資金不少于3萬元;舊宅基地確實無法復墾的,補助到戶資金不少于1萬元。
據(jù)了解,南安地處中低丘陵區(qū),境內地質結構活動強烈,氣象條件復雜,工程建設活動強度逐年加大,全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依然面臨嚴峻形勢。截至目前,全市已經(jīng)查明地質災害點124處,房前屋后高陡邊坡295處,共有618戶2699人的生命受到威脅。
市財政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此次地質災害搬遷戶將獲得省、泉州、南安三級資金補助,分別是由省國土資源渠道每戶補助1萬元,泉州市國土資源渠道按搬遷戶每人2000元予以補助,南安市財政按每戶5000元予以補助。舊宅拆除并復墾的,按規(guī)定標準另行予以資金補助。
“除了集中安置,地質災害搬遷戶還可選擇自建、購房等安置方式。”南安市國土局相關人員介紹,對符合補助條件的集中重建戶和進城(含城鎮(zhèn))購房戶,將實施疊加補助。也就是說,除了資金補助以外,對于重建戶,還免收土地證書、房屋產權證書工本費,以及征地管理費、基礎設施配套費、耕地開墾費、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新型材料專項資金和散裝水泥專項資金等各種行政事業(yè)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而對于搬遷對象,首次購買普通住房的,憑縣級政府批準的地質災害搬遷補助對象證明,免征契稅,免收土地、房屋登記費,購房首付比例和貸款利率,按國務院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最優(yōu)惠政策;首次購買普通存量住房的,免收交易手續(xù)費。(記者 卓曉熹 實習生 黃俊濤 通訊員 黃明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