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教育部發(fā)布《關于進一步推進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要求高校招生過程做到考生資格、錄取程序、違規(guī)事件處理結果等“十公開”。其中特別指出,重大違規(guī)事件及處理結果應及時公開。“十公開”力爭掃清高校招生信息死角。
高招信息“十公開”
1.招生政策公開。
2.高校招生資格公開。
3.高校招生章程公開。
4.高校招生計劃公開。
5.考生資格公開。
6.錄取程序公開。
7.錄取結果公開。
8.咨詢及申訴渠道公開。
9.重大違規(guī)事件及處理結果公開。
10.錄取新生復查結果公開。
招生“十公開” 含違規(guī)處理結果
昨日,記者從教育部獲悉,為進一步推進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教育部發(fā)文要求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和高等學校進一步擴大信息公開范圍,規(guī)范公開程序和內容,提高信息公開時效,做到高校招生信息“十公開”,包括招生政策公開、高校招生資格公開等。
成人高校及研究生招生單位要參照上述“十公開”要求,制訂相應的招生信息公開辦法。
“十公開”中特別提到,重大違規(guī)事件及處理結果公開。各地所轄范圍內發(fā)生的招生重大違規(guī)事件及其處理結果應當及時對外公布。近日,人大招生處處長蔡榮生因涉嫌違法違紀被調查引起軒然大波,此前新華社報道,自主招生、補錄、調換專業(yè)成為高校招生腐敗“重災區(qū)”,“點招”名額甚至被明碼標價,由去年的二三十萬元漲至百萬元。專家表示,只有信息公開才能根除高招腐敗。
誰公開誰負責
高校分級細化
《通知》要求,為落實高校招生信息公開責任,教育部表示,應按照“誰公開、誰負責信息審查”、“誰公開、誰負責解疑釋惑”的原則,完善各級各部門在信息采集、審核、發(fā)布等環(huán)節(jié)的工作職責,及時回應處理公眾質疑和問題,建立健全虛假信息澄清機制和非法招生預警機制。
同時,要建立和完善分級負責、規(guī)范有效的國家、地方、高校、中學等多級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制度。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要做到信息采集準確、公開程序規(guī)范、內容發(fā)布及時。對未認真履行信息公開職責、公開工作不到位的單位,要責令其限時糾正或改進,并依據有關規(guī)定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各省級高校應加強各級“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建設,發(fā)揮其在高校招生信息公開方面的主渠道作用。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