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2月22日訊 在東家做工兩個多月,48歲的河南女子呂某每天看著東家阮先生挎包里放著大把現(xiàn)金,不由眼紅。她多次從阮先生挎包里偷取現(xiàn)金,共計55200元。近日,因犯盜竊罪,呂某被思明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四千元。
今年5月,呂某通過中介應聘到阮先生家做保姆,包吃包住月工資近3000元。阮先生是做海鮮生意的,每天進出金額數(shù)目巨大。7月至8月,呂某利用每日早上在阮先生臥室打掃衛(wèi)生之機,剛開始時只是三百、五百地拿?!叭钕壬X那么多,少幾張根本沒發(fā)現(xiàn)”,呂某說,后來她膽子越來越大,每次偷盜都上千元。8月11日上午,呂某一次盜走6000元。這次,阮先生終于察覺到挎包內現(xiàn)金被盜,立即質問呂某。呂某事跡敗露后,落網。(通訊員 思法 海峽都市報閩南版記者 陳志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