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聽音樂,沒有駕駛證也爬上貨車,還誤踩貨車油門踏板,結果在倒車時將7歲小孩碾軋致死,事故發(fā)生后,棄車逃逸。近日,寧德福安法院做出判決,羅某因過失致人死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5月6日11時許,一輛貨車停在福安市賽岐鎮(zhèn)衛(wèi)生院門前,羅某想聽音樂,就向朋友拿了鑰匙,爬上駕駛室。羅某不會開車,在打開駕駛室空調(diào)過程中,放下手剎轉動插在電門的車鑰匙,又誤踩貨車油門踏板,致使該貨車被啟動后快速后退,碰撞、碾軋車后行人,導致一名7歲的小孩當場死亡。
事故發(fā)生后,羅某逃離現(xiàn)場。
今年8月,羅某落網(wǎng)。福安法院認為,羅某在非公共交通管理范圍內(nèi)使用交通工具,因疏忽大意而未能預見,以致撞倒他人致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記者 趙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