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起,我省各地公積金貸款、提取政策將統(tǒng)一。其中,貸款額度統(tǒng)一為不超過七成。近日,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出臺《福建省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暫行規(guī)定》以及《福建省公積金提取管理暫行規(guī)定》,將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實行。
貸款年限退休后順延5年
新規(guī)明確為貸款額度不超抵押物的70%,貸款年限可控制在退休后順延5年。根據(jù)新規(guī),凡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在繳存地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申請公積金貸款。
公積金貸款額度由管理中心根據(jù)借款申請人家庭收入、住房公積金繳存額、住房總價款、抵(質)押物價值等進行綜合測算確定,不得超過管委會確定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和抵(質)押物價值的70%(如遇國家政策調整,按照新的政策執(zhí)行)。貸款期限可以控制在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齡順延5年內,但最長不超過 30年;大修自住住房的,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10年。
城鎮(zhèn)低保戶可每年申請?zhí)崛?/STRONG>
貸款管理《暫行規(guī)定》還明確:停止繳納公積金累計15個月,將收回貸款余額。提取管理《暫行規(guī)定》則明確了“城鎮(zhèn)低保戶職工每年可申請?zhí)崛∽》抗e金”。
享受城鎮(zhèn)低保的職工可每年申請?zhí)崛」e金。職工部分或者全部喪失勞動能力,造成生活困難的,可申請?zhí)崛」e金。職工遇到自然災害或者突發(fā)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所有提取人可以在災損發(fā)生一年內申請?zhí)崛∈褂霉e金,提取總額不得超過當?shù)赜嘘P部門認定的災損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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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2月1日起:
單位不辦公積金賬戶最多可罰5萬
省住建廳出臺的《福建省住房公積金行政執(zhí)法暫行規(guī)定》將于2月1日起施行。按照新規(guī),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xù),逾期不整改的,將被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新規(guī)還明確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行政執(zhí)法主體,并按照單位違法影響程度等因素,將罰款”分為1萬、3萬、5萬元三檔基準。(記者 張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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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奴減負
百萬元30年期貸款月供可減少333元
廈門網-廈門日報訊 2012年央行兩次降息,按照慣例,絕大多數(shù)銀行將自2013年1月1日起執(zhí)行新的貸款利率。這也就意味著,有房貸、車貸的人利息支出將“減負”。
以等額本息還款方式的房貸(每個月月供相同)為例,假如購房者向銀行借了100萬元30年期的房貸,2012年6月8日前,按照7.05%的年利率計算,借款人的月供為6686.64元;在2013年元旦之后,當房貸年利率執(zhí)行6.55%的新標準時,借款人的月供為6353.60元,月供要比以前少333 元。即便按最低的7折利率來算,執(zhí)行新利率后,房貸月供也會減少21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