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媒體不報道,陪睡能改運?一名簡姓乩童,因對友人18歲女兒起色心,竟假藉神明附體在眾人面前起乩,表示要陪睡才能化解厄運,進而連續(xù)三晚性侵得逞。
根據(jù)了解,簡男與被害少女家人熟識,去年借住友人家時,對被害少女起了色心,當場在眾人面前起乩,表示少女身體有厄氣運勢不好,必須“要由我陪睡才能化解”,進而連續(xù)三晚入住少女房間性侵得逞。
不過案發(fā)后簡男表示,自己確實是被神明附體起乩,當時神明原本是指示少女要和其姑姑男友同睡,但姑姑及男友皆不同意,因此才會“強力”要求他“代勞”,他才會“勉強”答應。
但簡男辯詞并未獲法官采信,全案經審理后仍依強制性交等罪嫌,判處有期徒刑12年,并附帶民事賠償被害少女120萬元(新臺幣,下同)、少女父親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