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氣污染防治,人人有責,政府更是責無旁貸。1月7日,環(huán)保部與全國31個省(區(qū)、市)簽署了《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相比于水污染和土地污染而言,大氣污染往往具有“跨界性”,只有整體聯動,實行區(qū)域協(xié)同一致,才不會顧此失彼,或者相互推脫而形成責任真空。
現實中,出于經濟利益和政績需要,一些環(huán)保部門將罰款作為創(chuàng)收的手段,一些地方官員還在引進別人淘汰的落后產能。這說明,若不采取最嚴格的治理政策,不拿出破釜沉舟的勇氣,大氣防治就很難達到預期的效果,甚至還會在現有的基礎上進一步惡化。簽訂治氣“軍令狀”,有助于明確各方責任,通過剛性的考核,讓各方摒棄地方保護主義以及狹隘的利益觀。
要使治氣“軍令狀”發(fā)揮制度性硬度,彰顯底線式威嚴,還必須“依令”給予問責。若是只簽責任狀而不問責,則其就會成為花拳繡腿式的擺設,既無法對各級政府官員的行為進行約束,也會讓公眾深感失望。是真治理,還是假姿態(tài),既要看“軍令狀”的威度,更要看問責的硬度。(唐 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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