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wǎng)7月13日訊 “買煎包時不慎將錢包掉了,幸被市民吳先生拾到并如數(shù)歸還,想向吳大哥略表心意,但他分文不取,真乃市民之榜范,向其致敬!”昨日,徐先生在個人微博上發(fā)布了這條信息,并致電海都熱線通968111,希望能公開表揚一下這位拾金不昧的老大哥。
徐先生是泉州市公安局一名民警,前日中午12時下班后,他騎著摩托車到市區(qū)北門街買煎包。回到家吃完后,已是中午1時左右,他照例躺在床上午休,剛?cè)朊?,就接?10指揮中心打來的電話,工作人員告知徐警官,他的錢包在北門街被一位市民撿到了。
“我錢包丟了?沒有啊!”剛開始,徐警官不相信,但他一查,果真,放在褲兜里的錢包已經(jīng)不見了。
徐警官的錢包比較長。事后,他回憶道,應(yīng)該是買煎包時,他掏出錢包付錢后,沒把錢包完全塞進褲兜里,才會掉出來的。錢包里除了有2000元現(xiàn)金外,還有銀行卡、身份證、醫(yī)??ǖ?0多張卡。
徐警官立即騎摩托車返回北門街,只見烈日下,一個中年男子等待著,確認完錢包歸徐警官所有后,男子將錢包完璧歸趙。徐警官很感激,當即從錢包里拿出500元,想要感謝對方,不想?yún)s遭到對方拒絕,“他說,如果他要我的錢,撿到錢包就沒必要報警了”。
“能碰到這樣的好心人,真是難得”,徐警官和好心人聊起天來,才得知好心人姓吳,今年52歲,鯉城人,在城北路加油站附近開一家小店,而據(jù)吳先生說,以前他也撿過8000多元,同樣也是如數(shù)歸還。
當記者聯(lián)系上吳先生時,他婉言謝絕了采訪,說自己只是做了應(yīng)該做的,不想出名。
“一定要表揚一下這位老大哥,他的品質(zhì)太難能可貴了?!毙炀僬f此前自己也丟過幾次錢包,但均未找回。
用徐警官的話來說,吳先生是一位普通人,但就是這么一個普通人,具備的“拾金不昧”品質(zhì)卻值得所有人學(xué)習(xí)。(海峽都市報閩南版記者 陳邵珣 實習(xí)生 施珊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