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wǎng)6月10日訊 “我們不是說好一起回老家嗎,你跑什么呀?”前日下午5點左右,在泉州市安吉路街頭,一名男子在前面狂奔,一個女子哭喊著緊追。跑到泉州醫(yī)高專北渠附近時,女子見實在追不上了,見旁邊有條河,就徑直跳了下去。
女子姓劉,今年35歲,四川人,那名男子是她的丈夫,在泉州一家保安公司當(dāng)保安。劉女士跳水,幸虧渠水不深,旁邊剛好又有幾個人在釣魚,將她救起并報警。
在烏嶼邊防派出所,劉女士淚眼婆娑地向接警的陳警官訴說著自己的委屈。
數(shù)天前,她帶著1歲半的兒子,千里迢迢從老家趕到泉州找丈夫洪某,希望能一起回老家過日子。“我在老家聽說他在泉州另外有人了,就想著帶兒子一起過來,讓他看在兒子的份上,回心轉(zhuǎn)意,一家人好好過日子。”
但洪某不愿意回去,見說服不了丈夫,劉女士提出了離婚。“既然我們倆過不到一塊去,那就分開吧,回四川辦一下離婚手續(xù)。”洪某同意了,兩人買了回四川的飛機票。
前天,劉女士帶著兒子到丈夫工作的地方找他,洪某突然變卦,不愿走了。這回夫妻倆吵了起來,洪某很不耐煩,又在工作單位里,他覺得很沒面子,就跑了出來。劉女士將兒子交給洪某的同事照顧,也跟著追了出去,于是就有了開頭那一幕。
等劉女士心緒平復(fù)后,陳警官耐心地開導(dǎo)她,讓她多替年幼的兒子想一想,還嘗試著聯(lián)系洪某,希望做些調(diào)解工作,卻始終聯(lián)系不上。聽完陳警官的話,劉女士也覺得自己過于沖動了,要是水再深一點,旁邊又沒人,恐怕小命就沒了。她表示,會找丈夫好好談一談,不會再魯莽行事了。最后,陳警官還將劉女士護送到她的朋友處。(海都見習(xí)記者 吳智明 通訊員 陳思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