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個月來,違章看風景的不少,甚至有人騎著電動車就來了。
【違章】有人違停 無人超速 都是因為風景太美
●違停觀光:16人把罰單當門票
泉州灣大橋是一道美麗的風景線,然而,因為是高速公路,非故障、事故車不得停留,因此,為觀光而停車可是要吃罰單的。
但是,就是有不少人,把罰單當特別門票了。
記者獲悉,截至目前,泉州高速交警四大隊查處、錄入的在泉州灣大橋違停觀光的行為16起,現場查處的10起,通過監(jiān)控處置的則有6起。
●兩輪車“亂入”:電動車女子無聊來看風景
除了小車違停,民警在日常巡邏中,處置了“兩輪”亂闖泉州灣大橋的行為6起,“3起電動車、2起自行車、1起摩托車。”
5月14日下午,4名騎電動車欣賞大橋風光的女子,被民警發(fā)現。被問及為何騎車上高速,一名女子稱無聊想來看風景,不知道泉州灣大橋是高速公路,民警也很無語,批評教育后放行。
為了一睹夜景中的輝煌燈火,1名男子在5月17日晚上獨自騎著女式摩托車從石獅上橋,被民警巡邏時及時發(fā)現制止,并一路護送其從石獅北下高速。
民警提醒,泉州灣大橋為高速公路,實行全路段封閉式管理,并無設置騎行、觀光車道,海上風力大、風況復雜、車速急,騎行、跑步是絕對不可以的。根據《福建省高速公路條例》規(guī)定:行人、非機動車、摩托車等車輛禁止進入高速公路。另外,根據相關規(guī)定,摩托車違反禁令標志進入高速公路,將被處以警告或150元罰款,并記3分。
●超速行駛:開車賞景 沒人超速
“根據我們日常巡邏的情況,現在大家上橋都慢慢開,邊看風景邊行車,沒發(fā)現開得很快的。”泉州高速交警支隊四大隊民警告訴記者,目前,未發(fā)現在泉州灣大橋上超速的車輛。
“大橋限速為100公里/小時。”民警表示,今起幾日,將在泉州灣大橋橋面上移動抓拍超速違法行為。
●交通事故:僅一起
5月27日,天氣晴朗,一輛小車在泉州灣大橋上發(fā)生撞護欄事故,因為事故輕微,駕駛員沒有報警,而是直接把車開回家了。這也是泉州灣大橋通車至今,發(fā)生的唯一一起道路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