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子不吃窩邊草”,可是“五進宮”的林某卻剛好相反,他專偷同村的親戚朋友。今年春節(jié)期間,林某偷盜叔叔家中財物近三萬元。目前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林某(男,30歲,祥芝鎮(zhèn)湖西村人),2005年到2016年期間,林某屢屢在湖西村實施入室盜竊,先后五次被石獅法院判刑入獄。但每次刑滿釋放后,林某又再次作案。去年年底,林某在服刑一年四個月后再次被釋放,但時隔不到一個月的春節(jié)期間,林某再次對同村的住戶下手,而且這次他將賊手伸向自己的親叔叔。
警方查實,春節(jié)期間,林某得知其叔叔全家在2月1日都去了浙江,于是他在2月2日(正月初六)上午,獨自一人來到叔叔家中,爬入二樓陽臺,撬開門鎖進入房屋,對每個房間翻箱倒柜查找財物,最終盜竊現(xiàn)金2萬多元及兩條金項鏈,隨后從容地鎖好大門離開。林某用盜竊來的現(xiàn)金購買了二手手機和摩托車,又將兩條項鏈拿去變賣,所得現(xiàn)金大肆揮霍。
2月12日晚,石獅祥芝派出所民警根據(jù)群眾舉報,在石獅某出租房將林某抓獲,被抓時,林某所盜贓款僅剩1300元現(xiàn)金及一部二手手機及摩托車。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記者 楊德華 通訊員 施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