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醉酒駕駛被吊銷駕駛證,在吊銷駕駛證期間再次因為飲酒駕駛被拘。3月22日下午,石獅交警大隊十一中隊在石永路桿頭燈控路段進行日常設卡檢查時,查獲一名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人員。
當天下午,十一中隊執(zhí)勤民警在石永路桿頭燈控路段執(zhí)行日常檢查時,發(fā)現(xiàn)迎面駛來的一輛三輪摩托車,駕駛員神色慌張,且企圖逃跑,于是執(zhí)勤民警將其攔截。駕駛人陳某滿面通紅、目光渙散,面對民警的詢問,回答前言不搭后語。
經初步調查詢問,陳某供稱,自己吃飯時喜歡喝點酒,當天中午吃飯時多喝了一點酒,帶著僥幸心理的陳某在喝完酒后,騎車準備回家休息,沒想到被抓個現(xiàn)行。隨后執(zhí)勤民警將陳某帶回中隊進行酒精測試,經過酒精呼氣儀測試,酒精濃度為77.06mg/100ml。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該駕駛員已涉嫌危險駕駛。
在調取陳某的資料時,執(zhí)勤民警發(fā)現(xiàn),原來陳某之前就曾因為醉酒駕駛被查獲,同時還被吊銷了駕駛證,如今在駕駛證吊銷期間再次飲酒駕駛。
目前,陳某因涉嫌危險駕駛將面臨刑事拘留15日并處罰款1300元的處罰。(記者 蔡怡婷 通訊員 許文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