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標電動車被禁行后,很多人都忙著把自己的超標車更換成合標車,石獅各電動車車行也迎來了新一輪“春天”。但與此同時,我市的電動車消費糾紛也日漸增多。據市12315數據顯示,今年來我市共收到電動車糾紛投訴近80件,主要集中在消費者買到超標車無法上牌,商家“包辦”證件、牌照未果等問題。
超標車未完全退市
11月13日,消費者李女士在市區(qū)某電動車車行購買了一輛電動車,價款3300元。“我有向商家表明自己沒有駕駛證,要買不用駕駛證就能騎行的電動車。”李女士說,商家提供的卻是黃牌,屬于超標車,須持有駕駛證才能騎行。李女士要求商家提供綠牌電動車未果,只能求助12315,要求商家退車退款。
無獨有偶,消費者何先生也遇到了類似麻煩。10月初,何先生購買了一輛電動車,商家承諾車輛為合格電動車,其可自行到車管所申請牌照。但何先生到了車管所后,卻被告知該車是超標車,根本無法上牌。
據湖濱市場監(jiān)督管理所執(zhí)法人員介紹,在“禁行令”之后,我市的超標車并未完全退市,而有的商家為了一時利益,沒有如實告知消費者,導致消費者購買到超標車。
在此,也提醒廣大商家要誠信經營,而消費者在遇到類似情況時,可以向相關部門投訴維權。
證件、牌照糾紛多
3月29日,消費者張先生在市區(qū)八七路某電動車行購買了一輛電動車,商家承諾可為其辦理行駛證。然而,大半年過去,張先生遲遲沒有拿到證件。經湖濱市場監(jiān)督管理所調解后,商家同意在10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行駛證。
還有消費者何先生,上個月在市區(qū)某車行買了一輛電動車。商家承諾為其辦理車牌,但掛的是晉江牌,何先生無所謂也就同意了。后商家告知何先生,車牌無法掛到其名下,但可辦理到他人名下。何先生不滿,把商家投訴到12315,經調解后,商家才辦理了相關手續(xù)。
記者調查發(fā)現,市面上電動車上牌的方式一般有三種,一是消費者自行到車管所上牌,二是商家?guī)其N售,三是商家代為辦理。為吸引更多消費者,有的商家就把“代辦牌照”作為自己的增值服務,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因各種原因,最終導致承諾無法兌現,受到消費者投訴。
提醒:購買需謹慎
目前,市場上各式各樣的電動自行車越來越多,但由于國家對電動自行車的生產沒有一個統(tǒng)一的標準,這使許多技術含量低、做工粗糙的電動車直接侵害了消費者的利益。不少消費者反映,在購買電動車后,短期內就出現了許多問題。如電池電量低、電路多次熄火等問題。
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提醒廣大消費者,購買電動車要謹慎,不要盲目追求價格的便宜。在購車時,應要求經營者提供書面的“三包”承諾,索取正規(guī)發(fā)票和有關憑證,別輕信商家口頭承諾。任何維修、服務商定的協議,都要形成文字,發(fā)生糾紛時,掌握好證據,及時投訴。
(記者鄭秋玉通訊員方長孫俊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