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某去應聘工作沒著落,正好看到3歲的小奇(化名)在家門口玩耍,就萌生了抱走小奇賣了賺錢的想法。但他沒想到,孩子還沒賣出去,他自己就落網(wǎng)了。日前,高某因涉嫌拐騙兒童罪被檢察機關批捕。
小奇一家租住在湖里區(qū)坂上社,去年11月23日下午1點多,3歲多的小奇獨自在家門口玩扭扭車。
無業(yè)的高某趕到一家工廠應聘,但是老板不在,工作沒著落,他就到坂上社找朋友,恰好看到獨自玩耍的小奇,就上前逗小奇玩,并拉著小奇往村口走。到了村口,高某攔下出租車,將小奇抱上車子揚長而去。去年11月25日,警方將高某抓獲,并解救了小奇。
據(jù)了解,高某今年50歲,1982年因犯搶劫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5年,2004年因犯詐騙罪再次入獄,2010年刑滿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