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廈門市民評接訪工作室接到群眾舉報,市政工程管理處一工作人員每天都開著車牌號為閩D03511的公車接送孩子上下學,接送妻子上下班,晚上還把公車開回家。市糾風辦立即介入調查,初步查清了市政工程管理處思明管理所負責人李良鳳涉嫌公車私用問題。
【暗訪】 白色皮卡車接孩子放學回家
4月22日16時許,調查人員來到園南小學附近,此時正是學校放學時間,校門口有不少接孩子的家長,路邊停滿了車。16:46,一輛白色皮卡車從公園西門往園南小學駛來,調查人員注意到,該車車號正是群眾反映的閩D03511。奇怪的是,這輛車并沒有開到校門口,而是在歌舞劇院附近停下來,一名背著書包的小男孩打開車門上了車。
隨后,這輛白色皮卡車沿公園南路再經新華路,駛向故宮路,最后在廈禾路上調頭,將車停到故宮路白蘭飯店附近,小男孩下車后,走進附近的一個小區(qū)。白色皮卡車再次發(fā)動,將車開回了位于溪岸路的市政工程管理處思明管理所。
【調查】 去年底至今接送次數(shù)達160次以上
經市糾風辦核實,該車的使用者就是群眾舉報的市政工程管理處思明管理所負責人李良鳳。根據他的說法,閩D03511皮卡車是市政工程管理處2013年采購、配給思明管理所的生產用車,主要用于巡查道路、處理應急情況。
調查中,李良鳳承認,從2013年12月該皮卡車配置到位后,他確實用公車接送妻兒,每月接送妻兒的次數(shù)約40次,從去年至今,公車私用次數(shù)達到160次以上。如,18日下午在工程管理驗收后,他直接將閩D03511開回家,停在故宮路的故宮新城小區(qū);19日上午,他開這輛車送妻子上班后,將車停放在故宮新城,直到21日;21日上午7:30,他開這輛車將孩子送到學校后,再經虎園路送妻子上班,當天中午又接妻子下班,到了下午,李良鳳又用這輛車送妻兒上班、上學;22日上午,他開車接妻子下班后,下午又送妻兒上班、上學。李良鳳承認,這輛車夜間有30%的時間停放于其居住的故宮新城小區(qū)。
李良鳳使用公車接送妻兒,涉嫌頂風違紀,嚴重違反了“八項規(guī)定”精神。市糾風辦表示,將責成李良鳳所在單位嚴肅處理。“五一”將至,全市各級各部門應引以為戒,嚴格落實“八項規(guī)定”,針對容易出現(xiàn)的各種“節(jié)日病”,進一步強化教育管理,認真自查自糾,切實做到令行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