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jiān)會昨日舉行例行發(fā)布會,宣布了對廈門寶拓操縱“焦炭1209合約”案的查處結果,決定沒收廈門寶拓違法所得387658.12元并處以等額罰款,并對相關責任人給予警告和罰款。
“焦炭1209合約”是大連商品期貨交易所2012年9月到期的一次性實物交割期貨合約,其交割結算價為2012年9月全部交易日所有成交價格的加權平均價。根據大連商品期貨交易所監(jiān)控線索,證監(jiān)會2012年12月對“焦炭1209合約”交易異常情況進行立案調查。調查發(fā)現(xiàn),2012年8月30日,廈門寶拓及其母公司廈門恒興集團合計多頭持倉580手“焦炭1209合約”,占當日多頭總持倉量98%。2012年9月7日至12日,廈門寶拓期貨賬戶與上海桐潤實業(yè)有限公司期貨賬戶相互進行了4筆交易,成交價均高于相互交易前該合約日結算價,雙向總成交180手,成交量占當月該合約總成交量96%,導致“焦炭1209合約”交割結算價上漲幅度達3.11%。
經查,廈門寶拓和上海桐潤期貨賬戶均由廈門寶拓實際控制,上述4筆對倒交易均系廈門寶拓總經理陳云卿決策,以約定的時間和價格相互交易。廈門寶拓通過操縱“焦炭1209合約”交割結算價,使得廈門寶拓和廈門恒興在“焦炭1209合約”實物交割環(huán)節(jié)多計增值稅進項稅額387658.12元,從而達到少納增值稅的目的。
證監(jiān)會表示,廈門寶拓上述行為違反了《期貨交易管理條例》關于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操縱期貨交易價格的規(guī)定,決定沒收廈門寶拓違法所得387658.12元并處以等額罰款,對陳云卿給予警告并處以3萬元罰款,對直接責任人蘇新給予警告并處以1萬元罰款。(海峽導報記者 吳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