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萬戶申請家庭可選現(xiàn)房或期房;
只安排一次選房,未按規(guī)定選房不再輪候
●2010年12月31日前,提交申請的思明區(qū)、湖里區(qū)存量保障性租賃房申請家庭(輪候號20803之前,約2400戶),審核分配時間安排:
9月30日前,確認房源的戶型圖、現(xiàn)場等情況。
9月30日-10月6日,組織資格公示。
10月7日-9日,確認資格、公布選房安排、制作選房手冊。
10月10日-12日,申請家庭領取選房手冊、現(xiàn)房看房。
10月14日-24日,組織選房。
●存量經(jīng)濟適用住房申請家庭(約900戶),分配時間安排:
10月17日前,完成選房房源(期房)準備工作。
10月20日-21日,公布選房安排、制作選房手冊。
10月21日-24日,申請家庭領取選房手冊(房源為在建期房,無法安排看房)。
10月27日-31日,組織選房。
●存量保障性商品房申請家庭(約5000戶),分配時間安排:
10月10日-16日,組織資格公示。
10月17日前,完成選房房源(期房)準備工作。
10月20日-24日,制作選房手冊。
10月27日,公布選房安排。
10月27日-31日,申請家庭領取選房手冊(因房源為在建的期房,無法安排看房)。
11月3日-21日,組織選房。
●其余剩余存量保障性租賃房申請家庭(約5700戶),審核分配時間安排:
10月26日-11月1日,分批次組織資格公示。
11月24日-28日,對房源戶型圖及現(xiàn)場等情況進行確認、制作選房手冊。
12月1日,公布選房安排。
12月1日-5日,領取選房手冊。
12月8日-31日,組織選房。
我市已申請保障性住房,但尚未選房的申請戶目前約1.4萬戶。記者昨日從市社會保障性住房建設與管理辦公室獲悉,根據(jù)市政府有關會議精神,存量保障性住房申請家庭審核分配將加快解決,下月可以選房。
1
申請標準放寬
2—3人戶家庭收入不超過8萬元
根據(jù)9月26日下發(fā)的通知,存量保障性住房申請家庭的范圍,指本通知下發(fā)之日起已經(jīng)資格公示符合條件等候選房和未公示處于輪候狀態(tài)的家庭。兩種對象不包括在其中:一是本通知下發(fā)前已被依法公示取消申請資格的,二是2月12日暫停受理申請保障性住房前已辦理放棄或撤銷申請手續(xù)的。
市社會保障性住房建設與管理辦公室相關負責人表示,不少申請戶是幾年前申請的,按照規(guī)定,2-3人戶家庭收入不能超過5萬元。但隨著工資和退休金上漲等因素,現(xiàn)在仍按5萬元計算就不具備選房條件了??紤]到實際因素,對存量保障性住房的申請戶放寬標準,執(zhí)行政策過渡收入控制標準,具體按照廈府[2014]29號文規(guī)定,即家庭年收入控制標準按1人戶不超過5萬元、2-3人戶不超過8萬元、4-5人戶不超過9萬元、6人及以上戶不超過10萬元的標準執(zhí)行。
2
現(xiàn)房和期房租賃
怎么簽合同與家庭收入有關
據(jù)介紹,此次分配有現(xiàn)房和期房,怎么簽租賃合同與家庭收入有關。比如,2-3人戶家庭收入5萬元以下的,如選擇現(xiàn)房,可簽訂租賃合同和租金補助合同;如選擇期房,交房時只對住房條件進行復核,符合條件的可簽訂租賃合同和租金補助合同。家庭收入5萬至8萬元的,如選擇現(xiàn)房,按規(guī)定簽訂過渡租賃合同,過渡期為一年;如選擇期房,在交房前需對住房條件進行復核,符合條件可簽訂過渡租賃合同,過渡期一年。過渡期滿后,符合條件的可續(xù)簽。
按照工作進度要求,11月24日-12月5日,組織10月份選擇現(xiàn)房的存量保障性租賃房申請家庭簽訂合同和辦理交房;2015年1月下旬,組織12月份選擇現(xiàn)房的存量保障性租賃房申請家庭簽訂合同和辦理交房。
存量保障性住房申請家庭只安排一次選房,已安排選房的未按規(guī)定選房,視為自動放棄,不再保留輪候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