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術(shù)2
合資買土地 支付購地款
騙走700多萬元后,他們?nèi)圆粷M足。后來,他們又偽造與廈門紡織有限公司、某鎮(zhèn)人民政府等單位的茶葉購銷合同,虛構(gòu)多家單位要“采購茶葉”的事實,騙取被害人老王出資與其合作茶葉生意共計536萬余元。不過,在此期間,周某也歸還老王一小部分錢款。
2012年9月,周某又以投資當(dāng)?shù)匾粔K已被政府征用的荒地為由,騙取被害人老王支付投資款共計75萬元。
周某將上述詐騙所得大部分用于賭博及消費揮霍。2012年11月,因無法繼續(xù)維系騙局,周某決定再騙取老王一筆款項后逃匿,遂以償還“六合彩”賭債為由,向老王借取50萬元。得逞后,周某立即攜款逃匿。
騙術(shù)3
承包國企食堂 急需出資款
賭友黃某與老王熟識后,也虛構(gòu)其承包國企食堂、豬肉等生意的事實,以合作經(jīng)營為由,騙取老王支付出資款共計72萬元。這些款項同樣被其用于賭博及消費揮霍。
賭徒們都覺得老王的錢“好騙”,他們甚至介紹賭友洪某“一起發(fā)財”,共同參與詐騙老王的騙局。
洪某因賭博而欠下大額高利貸,因此在周某、黃某的引薦下認(rèn)識被害人老王。隨后,他也多次以資金周轉(zhuǎn)等為借口向老王“借款”共計13.5萬元用于賭博。2012年1月,洪某、黃某共謀虛構(gòu)承包某房地產(chǎn)公司裝修項目的事實,騙取老王投資款共計32萬元。
去年年底,周某、黃某、洪某等三人先后落網(wǎng)。
近日,廈門中院開庭審理了這起詐騙案。法院審理認(rèn)為,被告人周某、黃某、洪某行為均已構(gòu)成詐騙罪。三人共詐騙被害人1500多萬元,均屬數(shù)額特別巨大。因此,一審判處周某有期徒刑十五年,黃某有期徒刑十一年九個月,洪某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