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刑滿釋放后沒有收入來源,竟重操舊業(yè)入室盜竊。沒想到得手兩天后,就被警方抓獲,并追回贓款3300元。
據(jù)悉,犯罪嫌疑人張某,22歲,重慶酉陽人,2012年、2014年先后兩次因盜竊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今年5月剛剛刑滿釋放。
出獄后,張某一開始找了份零工。8月底,張某辭掉工作,想著重新找份新工作,但是辭職一段時間后,張某身上的錢也花光了。一時沒有找到工作,張某想到了盜竊的老路。為了不被人發(fā)現(xiàn),張某半夜?jié)撊牍S宿舍實施盜竊,僅9月11日、12日兩天,他便在晉江內(nèi)坑、安海一帶盜竊3次,盜走蘋果手機(jī)、電腦等財物,并以3300元的價格賣掉。
13日下午,晉江市公安局安平派出所在磁灶鎮(zhèn)下灶村一租房將張某抓獲,并在其租房追回贓款3300元。經(jīng)審訊,張某對在內(nèi)坑、安海盜竊的犯罪事實供認(rèn)不諱。
目前,張某因涉嫌盜竊被警方依法處以刑事拘留。(通訊員 陳暉萬 吳維鵬 記者 朱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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