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蕾與江蘇衛(wèi)視的“違約案”終告了斷
昨日記者獲悉,演員郝蕾告江蘇廣電總臺一案近日執(zhí)結,郝蕾親自到法院領取了執(zhí)行款三十余萬元,并當面向法官表示感謝。
2009年10月,郝蕾起訴江蘇廣電總臺,稱與其下屬衛(wèi)視頻道《新永不瞑目》攝制組簽約出演女主角“歐慶春”。拍攝過半時,被告以郝蕾違約為由解除合同。郝蕾請求法院判令江蘇廣電總臺支付勞務報酬及合同損失共210萬元及利息。
江蘇廣電總臺提起反訴稱,郝蕾進組后多次違約,無故遲到、不聽劇組和導演調度,甚至罷演,表演也無法達到導演的要求,無奈劇組決定換人。北京朝陽法院判決,江蘇廣電總臺給付郝蕾勞務報酬30萬元,駁回郝蕾的其他訴求及江蘇廣電總臺的反訴。雙方均提起上訴。二中院經(jīng)審理后,維持了原判。判決生效后,因江蘇廣電總臺未主動履行判決,今年1月4日郝蕾向朝陽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最終,江蘇廣電總臺在4月將案款交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