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福建省公安廳對外發(fā)布消息,為深入開展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整改落實征集到的意見建議,大力推進福建省公安機關整風肅紀,福建省公安廳在公安部“三項紀律”的基礎上,結合當前隊伍現(xiàn)狀和實際,制定出臺了《福建公安機關“九個嚴禁”》。
福建省警方此次制定的“九個嚴禁”,主要包括:
嚴禁在警務工作中弄虛作假;
嚴禁在網上發(fā)表傳播不正當的言論;
嚴禁泄露公民個人信息和警務秘密;
嚴禁參與以營利為目的的擔保和融資活動;
嚴禁部門警種擅自下達業(yè)務指標或考評排名;
嚴禁下達罰沒款指標或變相與考評考核掛鉤;
嚴禁在證照辦理中推諉拖延、附加條件、刁難群眾;
嚴禁安排或默許協(xié)輔警承擔應當由民警負責的執(zhí)法工作;
嚴禁在執(zhí)法辦案和行政管理中接受相關人員的禮品宴請和娛樂活動。(記者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