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wǎng)11月6日訊 今年7月18日,張女士返回家中時發(fā)現(xiàn),她的同居男友、45歲的雷某福,正趴在她15歲的女兒小月(化名)身上。張女士報警后當天,雷某福落網(wǎng)。據(jù)他交代,兩年間曾強奸小月11次,已致她兩次懷孕。
昨日,法院經審理查明,雷某福采用威逼、利誘等方式強行與小月發(fā)生性關系,并導致她3次懷孕、墮胎。雷某福因犯強奸罪,被晉江市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
【案件回顧】繼父謊稱幫治感冒,強奸了她
2010年5月的一個周末,那天小月感冒了,躺在宿舍的床上休息。晚上7時許,她突然發(fā)現(xiàn),繼父雷某福爬上了她的床,在她身上亂摸。小月反抗,讓他住手。雷某福卻謊稱這是在幫她按穴位,可以治療感冒。當時,未滿13歲的小月由于什么都不懂,就被強奸了。事后,雷某福威脅小月不準說出去。此后,他趁張女士去上班,多次強奸小月。
去年5月29日,小月剛拿小學畢業(yè)證不久,便遭遇了人生中第一次打胎。當時,因為小月稱月經很久沒有來了,張女士便懷疑她懷孕了。結果,一上醫(yī)院檢查,才發(fā)現(xiàn)小月居然已經懷孕6個月了。這時,雷某福主動拿出錢給小月打胎。雖然小月沒有說出誰做的,但是當時張女士就有點懷疑是雷某福了。
小月第一次墮胎后,雷某福不但沒有收手,反而繼續(xù)趁張女士不在的時候,強奸小月。結果,去年10月,小月便再次懷孕了。這次,雷某福偷偷去買來打胎藥,讓小月墮了胎。此時,小月已經漸漸懂了男女之事,怕此事傳出去后,會敗壞自己的名聲。這也助長了雷某福的氣焰。他用威逼利誘等手段,繼續(xù)借機強奸小月。
今年7月18日上午9時許,張女士去上班。雷某福又一次對小月進行奸淫。不過,就在他強奸小月時,張女士突然因急事返回宿舍,發(fā)現(xiàn)了他的獸行,她便馬上報了警。當天下午,張女士帶小月去醫(yī)院檢查,發(fā)現(xiàn)小月已經第三次懷孕在身。隨后,雷某福在內坑某工廠內落網(wǎng)。
【判決】多次強奸未成年繼女依法從重處罰
法院認為,雷某福明知小月是不滿14周歲的幼女(后期已滿14周歲),而采用脅迫手段,多次與之發(fā)生性行為,其行為構成強奸罪。另外,雷某福利用親屬教養(yǎng)關系,長期多次對未成年繼女進行奸淫并致其多次懷孕、墮胎,造成嚴重后果,屬情節(jié)惡劣,應予嚴懲。另外,他既實施了奸淫幼女行為,又實施了強奸婦女行為,依法應從重處罰。因此,雷某福因犯強奸罪,被晉江市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海峽都市報閩南版記者 林天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