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汽車公司租來車輛,偽造機動車行駛證,將車輛抵押給他人,再拿著抵押款去賭博。沉迷于賭博的男子陳某,妄想著把本撈回來,不料又輸了近10萬元,最終因犯合同詐騙罪受到嚴厲的懲罰。
34歲的陳某因網(wǎng)絡賭博輸了不少錢,就想撈點錢翻本,于是萌生用租車抵押借款的想法。“之前去過幾趟永春某汽車租賃公司,知道他們店里有一輛紅色的凱迪拉克。”據(jù)陳某供述,他事先在網(wǎng)上找人辦了一本該車輛的行駛證。2019年10月22日,陳某前往永春租到這輛車子,并支付租金、押金3800元。同日,陳某利用事先偽造的車輛行駛證,把車子抵押給莊某,得款5600元。陳某拿到錢后便上網(wǎng)賭博,但很快就輸光了。
次日,陳某又以父親的名字在網(wǎng)上辦理一本車輛行駛證。同年10月25日,陳某來到泉州某租賃公司,利用父親的名義租了一輛別克汽車,并支付租金、押金3800元。隨后,陳某以同樣的方式,把車子抵押給莊某,得款42500元。同樣,這筆錢很快就被陳某賭博輸光。2020年2月26日,陳某在南安被抓獲。案發(fā)后,上述兩輛車子已被追回,并還給被害人。
石獅法院認為,被告人陳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當事人財物,價值人民幣320840元,其行為已構成合同詐騙罪。鑒于案發(fā)后贓車已全部發(fā)還給被害人,相對減輕社會危害程度,可酌情從輕處罰,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3個月,并處罰金4萬元。(記者鄭秋玉通訊員王順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