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下午,湖濱街道召開深化“和潤湖濱·訂單分包”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推進會。街道辦事處、各社區(qū),湖濱派出所、湖濱市管所、湖濱法庭、湖濱司法所,各行業(yè)、商會調委會的相關負責人等參加會議。
記者從會上獲悉,自去年12月起,湖濱街道全面開展“和潤湖濱”大調解集中攻堅行動,依托街道矛盾糾紛多元化解中心,推行“訂單分包”新模式,全鏈條構建“糾紛清單流轉,化解動態(tài)追溯”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新格局,切實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實現(xiàn)“小事不出社區(qū),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標,取得了初步成效。
在去年12月運行以來的工作經(jīng)驗基礎上,近段時間,湖濱街道再次梳理明確“訂單分包”工作流程,進一步深化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機制。
據(jù)悉,“訂單分包”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模式包含報單、派單、辦單、跟單、結單五個環(huán)節(jié)。其中,“報單”即各單位、社區(qū)、單元網(wǎng)格在各自負責領域常態(tài)化部署開展矛盾糾紛摸排,對各種社會熱點、難點、堵點及有可能引發(fā)上訪、信訪和群體性事件的矛盾糾紛和苗頭隱患進行排查和上報。街道干部、社區(qū)民警、社區(qū)“兩委”、單元網(wǎng)格員要在日常走訪、警務公務中,注意發(fā)現(xiàn)苗頭隱患,注重收集矛盾糾紛線索,按照矛盾糾紛的性質進行研判分類,主動接單辦理。對不屬于本單位職責范圍的,填寫《湖濱街道矛盾糾紛情況受理單》,及時上報街道矛盾糾紛多元化解中心。“派單”即街道矛盾糾紛多元化解中心對各單位、各社區(qū)排查上報和部門轉辦的矛盾糾紛進行登記、審核、分級、甄別、指派,根據(jù)矛盾糾紛危急程度,對應劃分特急、加急、平急三個等級,按事件性質、屬地管轄指派牽頭化解單位。“辦單”即根據(jù)矛盾糾紛的類型、影響,由司法所、派出所、市場監(jiān)督管理所等部門接單承辦,在糾紛化解過程中,必要時啟動多元化解,協(xié)調相關單位、相關人員、社會組織、商會協(xié)會及志愿者共同參與化解,在無法化解的情況下,由社區(qū)主干及時跟進參與化解,街道掛鉤領導牽頭組織化解。“跟單”即派單給各社區(qū)后,社區(qū)調解主任必須在半小時內簽收,未按時簽收的由街道矛盾糾紛多元化解中心進行催收。簽收后根據(jù)糾紛大小、難易程度,落實專人負責或成立工作小組,同時明確與當事人聯(lián)系接觸時間以及糾紛化解辦結時間。“結單”即街道矛盾糾紛多元化解中心對辦結的案件在7個工作日內進行回訪,了解當事人和群眾意見建議,監(jiān)督雙方當事人案結事了等。
值得一提的是,湖濱街道在矛盾糾紛的報送、流轉、辦理流程上,還實行“以線上網(wǎng)格通平臺為主運行,線下溝通聯(lián)系傳遞為補充”的融合互補方式,確保掛賬消單、流程可溯,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切實打通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的“最后一米”,推動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提質增效。(記者 黃翠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