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 高高興興坐上“大老板”的車來廈門玩,以為會收到一筆可觀的收入,沒想到,“大老板”身份是假,要騙取財物是真。近日,被告人李某因涉嫌搶奪罪、詐騙罪、信用卡詐騙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集美區(qū)檢察院提起公訴。
去年三四月,李某多次到石獅、晉江等娛樂場所消費,其間,李某利用娛樂城部分女服務(wù)員抱怨收入低的心理,故意向上述人員炫耀自己是某企業(yè)老板,同時用花言巧語騙取信任。事后,李某通過電話約被害人出來,告訴她們只要陪自己游玩散心一天,事后就會給她們3000元,如果被害人愿意被李某包養(yǎng),一個月則有3萬元。李某會當(dāng)著被害人的面給自己的“秘書”打電話,要求對方往被害人的卡里打錢,然后又以要確認(rèn)錢是否到賬為由騙走被害人的銀行卡密碼,用騙取的銀行卡消費。要到密碼后,李某則以要買早點、買水等各種理由騙被害人下車幫其購買。當(dāng)被害人返回后才發(fā)現(xiàn),李某早已離開,其放在車上的財物也被李某一并帶走。4月的一天,受害人阿梅報警。5月17日,李某被公安機關(guān)抓獲。
本案中,李某以虛構(gòu)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共騙走7名被害人20000多元的財物,同時,又使用騙取的銀行卡消費,取款金額達10000多元,并搶奪阿梅的手提包,內(nèi)有價值13000多元的財物。公安機關(guān)在李某的住處中還被搜出22張他人的信用卡。(記者 郭桂花 通訊員 陳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