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蘭博基尼 騙走銀行千萬元
除了詐騙多位車主的錢,陳維還通過詐騙手段,騙走銀行1000萬元貸款。
2010年年底, 成行公司將一輛悍馬車和一輛他人寄售的蘭博基尼白色跑車拿去抵押貸款。而且,還是重復抵押,多次借款。
成行公司先是與A銀行簽訂一份綜合授信額度合同,以陳維本人提供擔保獲得銀行期限一年的1000萬元授信額度。隨后,陳維又向章先生借款1000萬元,用于歸還A銀行的1000萬元貸款。
不久后,陳維又偽造蘭博基尼的相關手續(xù),到B銀行辦理貸款1000萬元。陳維收到該1000萬元貸款后,立即將錢用于償還其他債務。
至案發(fā)時, 成行公司支付的利息合計為37萬多元,造成B銀行實際經(jīng)濟損失962萬多元。
陳維反思
資金鏈是這樣斷的
陳維落網(wǎng)后自己也進行了反思。他說,資金鏈斷裂是多種原因共同作用導致。
據(jù)悉,2011年時,璟成行自有資金約3000萬元,先后購進蘭博基尼、加長悍馬等豪車,分別抵押給幾家銀行,貸款1000多萬元。接著,陳維簽下兩個品牌車輛代理權后,又與謝老板共同出資1200萬元投建4S店。
但是,投建4S店不久后,銀行的1000萬元貸款無法續(xù)貸,謝老板又撤走1000萬元的投資,導致璟成行資金鏈斷裂。當時,陳維不得已四處借錢并向投資公司借高利貸以維持公司經(jīng)營,合計有近3000萬元的民間高利借貸,但他根本負擔不起每月5%以上的利息。
同年5月開始,高利貸就向陳維追債,公司的財務章、法人章、支票本均被高利貸放貸人收走,璟成行的銷售收入也一到賬即被劃走,無法正常經(jīng)營。于是,他只好跑路了。
2012年1月12日,陳維從璟成行帶走20萬元現(xiàn)金后離開廈門。后來,他獨自一人開車到遼寧鞍山,聯(lián)系了自己原來在廈門一代佳人的女友小周,還讓小周幫其租房子。
雖然跑路途中有女友相助,但陳維最終還是未能逃出法網(wǎng)。跑路兩個月后,他在遼寧被警方抓獲。
法官說法
生活奢靡揮霍無度
陳維為自己辯解說,詐騙主體是璟成行,并非他個人。但是,法官并沒有采納這一辯護意見。
法官說,種種證據(jù)表明,這些詐騙行為都是陳維的個人行為,依法應追究其個人犯罪的刑事責任。
法官調查發(fā)現(xiàn),璟成行公司雖名為有限公司,但其他股東全是掛名股東,既沒有出資,亦未參與公司經(jīng)營管理,公司經(jīng)營運作自成立始均由陳維個人決定,公司缺乏獨立的公司人格及財務制度。而且,璟成行公司與陳維個人財務高度混同,公司與個人互為擔保人對外舉債,公司銷售等收入直接由陳維個人賬戶收取支出。
法官還指出,陳維個人及璟成行公司的負債中,既有公司經(jīng)營不善所致,也有陳維個人生活奢靡、揮霍無度的因素。而且,公司的錢,相當一部分被陳維用于其生活揮霍及歸還個人債務。涉案詐騙所得,也是用于填補上述虧空。因此,應以個人犯罪對其進行定罪處罰。
據(jù)知情人士稱,陳維揮金如土,有時在夜總會一晚豪擲幾十萬元。他渾身上下全是名牌,皮帶是愛瑪仕的,一條要30多萬元,手表戴的是100多萬元的。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