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勁超制圖
昨日,記者獲悉,廈門市物價局調整了湖里區(qū)部分區(qū)域的占道停車收費標準,9月1日起實施。調整后,湖里區(qū)4個路段從二類收費標準調整為一類收費標準,5個路段從三類收費標準調整為二類收費標準,且收費時間從原來的8:00至20:00調整為8:00至22:00。物價局希望利用價格杠桿緩解停車供需矛盾,改善市民停車及出行環(huán)境。
去年7月1日起,廈門調整了大部分城市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收費標準。經過1年試運行,大部分道路的臨時停車泊位周轉率明顯提高,一位難求的現象得到有效緩解。不過,隨著廈門機動車輛快速增長,局部區(qū)域內原有的價格政策調節(jié)作用越發(fā)不明顯,“停車難”、“交通難”現象突出。
以江頭呂厝片區(qū)為例,這里是集建材市場、小商品市場、餐飲服務業(yè)的小商圈,在附近停車的車主基本是來購買小商品的,停車時間在1小時至2小時之間,甚至更短,臨時停車需求大,經常出現“搶車位”或沒地方停車的情況。
與此同時,該片區(qū)的收費標準無法體現路內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的價格杠桿作用。江頭路邊臨時停車位與片區(qū)內的立體停車樓現行的收費標準相差不大,這使得車主更熱衷于停在路邊停車位上,而停車樓利用率僅30%。路面車滿為患,違章停放現象屢禁不止,加劇道路擁堵。
在呂厝商圈內,商戶較多,路面本身不寬,平時的車流量很大。仙岳路及嘉禾路進行改造后,呂厝商圈要承擔仙岳路與呂嶺路來回的車流,車流量翻倍。在早晚高峰期,江頭西路、呂厝路、江頭南路、江頭北路車輛更是排起長龍,交通擁堵現象突出。
呂厝商圈內餐飲、娛樂商家多,商家夜晚停業(yè)時間較晚,停車需求也較大,延長收費時間能夠提高商圈停車位的周轉率。
物價局表示,臨時占用道路公共資源設置的停車泊位,不是固定停車場所,功能不能等同于專用停車場。運用價格政策調節(jié)的目的,一方面是提高公共停車資源的有效利用,另一方面也是對汽車消費預期起到導向作用,引導市民選擇公交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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